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664)
会议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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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3 -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4 -
议案一: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 5 -
议案二: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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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
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进入会场。
三、现场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
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2015年11月13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
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股
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
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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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群力大道7号公司本部5楼2号会议室 。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四、现场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主持及报告人
一 通报股东出席情况及股东大会议程 张利君
二 审议议案 张利君
1 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的议 刘 波
案
2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孟晓东
三 解答股东提问 张利君
四 宣布表决方法的说明及通过监票小组名单 张 静
五 填写选票,投票表决,统计表决结果 张利君
六 宣布表决结果 张 静
七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张利君
八 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 师
九 会议闭幕 张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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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管理,公司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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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附件: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加强公
司外部董事津贴管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哈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指由本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
员(非本公司或控股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与公
司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第三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外部董事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
外部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外部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
项职责, 公司向外部董事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
第四条 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根据外部董事职责履行状况和承担风险,公司同行业
及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
第五条 公司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外部董事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外部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第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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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李大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大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鉴于李大平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
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李大平先生仍将继续
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李大平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张镇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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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镇平先生,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讲师。曾任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党员电
化教育处处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干部三处处长、副巡视员,现任哈药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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