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2015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5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
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单康康出售武林外滩项目商品房
一套,建筑面积为 353.52 平方米,总价 21,153,930 元。另拟购车位总价不超过
100 万元。
关联董事王轶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详情请见 2015 年 11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
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15-059 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咨
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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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招商证券关于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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