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公告编号:2015-105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和
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由杨志强先生主持,
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2245.14 万元的价格将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 95%的股权按照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评估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关联方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一方面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交易对价,可获得优质门店增值收益和现金回笼,另一方面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
值以稳定的租赁价格和长期租约获得门店物业的长期使用权。山南神宇持有公司
4.6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新明先生持有山南神宇 51%的表决权,因
此,山南神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
存量资产,获得资金支持,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意
本次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