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转让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转让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加快项目周转,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战略;
2、公司对上述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价格依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确定,挂牌底价高于评估值,保障了上市公司利益,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和合理性表示赞成。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公平、公开、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黄廉熙、张旭良、贾生华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