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5-104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2245.14 万元的价格将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95%的股权按照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公司评估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关联方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一方面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交易对价,
可获得优质门店增值收益和现金回笼,另一方面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以稳定的租
赁价格和长期租约获得门店物业的长期使用权。山南神宇持有公司 4.67%的股权,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新明先生持有山南神宇 51%的表决权,因此,山南神宇为公
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转让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王新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