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5-093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司确认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
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
告。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
体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履行了披露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继续停
牌。
2015 年 10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发了《关
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
问询函【2015】第 43 号),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反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