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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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5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基

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

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通知,胡成中先

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37)。

三、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胡成中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至 8 月 25 日,胡成中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450,000

股,增持总金额 84,764,000 元,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91%。

本次增持前,胡成中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胡成中先生严格遵守承诺,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

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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