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02 16: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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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经讨论,对

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高学东 张琳 罗义冰

2015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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