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02 0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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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9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由

于工作人员疏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第22页录入数据时出现错误:

原表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60,325,244.83 1,495,857,581.74

减:营业成本 751,375,022.71 1,337,145,414.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1,175,022.71 2,479,852.31

销售费用 3,136,596.59 148,903,662.05

管理费用 85,828,365.88 177,586,483.59

财务费用 85,548,326.49 63,806,621.44

资产减值损失 27,779,268.88 -556,862.5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12,293,618.69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4,956,345.43 -3,415,578.2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0,392,299.84 -236,923,167.50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1,453,067.28 14,257,160.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84,252.56 3,472,354.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676,514.88 -226,138,361.4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349.60 80,651.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8,663,165.28 -226,219,012.96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663,165.28 -226,219,012.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33

现更正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60,325,244.83 1,495,857,581.74

减:营业成本 751,175,022.71 1,337,145,414.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36,596.59 2,479,852.31

销售费用 85,828,365.88 148,903,662.05

管理费用 85,548,326.49 177,586,483.59

财务费用 27,779,268.88 63,806,621.44

资产减值损失 12,293,618.69 -556,862.5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4,956,345.43 -3,415,578.2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0,392,299.84 -236,923,167.50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1,453,067.28 14,257,160.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84,252.56 3,472,354.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676,514.88 -226,138,361.4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349.60 80,651.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8,663,165.28 -226,219,012.96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663,165.28 -226,219,012.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33

公司对此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

化信息披露事前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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