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15-05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以传
真、电邮和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 5 楼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
利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管理,公司依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哈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
本制度所指外部董事是由本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非本公司或控
股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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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与公司不
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根据外部董事职责履行状况和承担风险,公司同行业
及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津贴标
准与现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一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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