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15-05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
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
过。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
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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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
本次转让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外部环境的客观变化和公司内部自身
发展的需要所致,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转让和变更所得资金用于暂时补充爱涛文化流动资金,可降低其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本次转让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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