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10:23: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5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 3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7 号)文件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149,750,415 股,每股发

行价格 6.0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994.15 元,扣

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验资等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00,243.73 元。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485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用

于投资建设“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高性能子午线

卡客车胎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

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所投资的理财产品

不得质押。公司确定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

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购买额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在 3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5、信息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

收益等,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6、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现金

管理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3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根

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

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岛双星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岛双星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