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化工: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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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参与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蓝国际”)的集中采购业务,向其采购原材料(煤炭)。中蓝国际的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该公司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实施集中采购的业

务操作平台,对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企业实施煤炭集中采购工作。公司本次

委托中蓝国际进行原材料采购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安楚玉、阳桂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根据当前生产经营状况,预计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期间与

中蓝国际采购煤炭金额约 10,000 万元,具体采购情况公司可根据煤种需求、

煤炭质量、供货价格等情况与非关联企业综合对比后进行调整。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 占同类交 去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等进一步划分 总金额 易的比例 总金额

采购物资 煤 中蓝国际 10,000 28% 0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蓝国际累计已发生的采购交易金

额为 0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名称: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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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6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30 号

3、法定代表人:李守荣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

精细化工产品、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

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

饰品、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

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未取得行政许可

的项目除外)。

6、关联关系: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

化工集团公司。

7、履约能力分析: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期间,预计向中

蓝国际采购物资总额约为 10,000 万元。

9、财务状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蓝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17 亿元,净资产为 1.50 亿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94 亿元,实现

利润总额 0.10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蓝国际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32 亿元,净

资产为 1.64 亿元,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6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0.19

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实际采购煤炭质量、数量进行

定价,并根据实际采购量按月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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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6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购销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限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结算、付款方式:双方依据计量磅单、煤质报告单和发票办理结算手

续;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付款方式为月底结算,每月 25 日支付上月 25

日至当月 24 日间收货的货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原料采购途径,

有利于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属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

该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

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情况事前通知了独立董

事,在进行了充分沟通后,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

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原料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中产生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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