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思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勇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75,258,605.92 4,167,443,190.71 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08,414,943.56 3,184,356,708.70 10.1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00,158,250.92 113.63% 1,876,287,814.45 12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714,143.45 20,610.83% 450,615,257.09 5,67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7,292,740.82 不适用 440,344,856.11 7,634.1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63,126,305.15 60.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不适用 0.60 2,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不适用 0.60 2,9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8% 3.39% 13.44% 12.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763.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876,937.2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563,360.4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36,659.8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49,979.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5,341.32

合计 10,270,400.9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90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东港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01% 288,000,000 288,000,000 质押 166,000,000

公司

王云富 境内自然人 7.84% 59,400,000 0

杭州勤进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2% 32,000,000 32,000,000 质押 32,000,000

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6% 16,399,002 16,399,002

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 13,810,473 13,810,473

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

行-财通基金-富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 11,970,075 11,970,075

春定增 37 号资产管

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浦

发银行-北京国际

信托-北京信托丰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 11,203,615 11,203,615

收理财 2014003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西子联合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7,958,852 7,958,852

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工商银

行-鑫龙 81 号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5,386,224 5,386,224

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70% 5,270,200 0

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云富 59,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4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70,200 人民币普通股 5,270,200

俞国骅 5,231,378 人民币普通股 5,231,378

陈莹 4,543,500 人民币普通股 4,543,500

许艺耀 2,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0,000

蒋丽君 1,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0,000

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 1,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0,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

国投如意 3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托计划

胡菁华 1,60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1,1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

1,598,718 人民币普通股 1,598,718

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王云富先生持有东港工贸集团 73.20%的股权,东港工贸集团持有东港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00.00%的股权。王云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940 万股股份通过东港投资间接上

明 市公司 28,80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4,740 万股份,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2、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119,750.00 -119,750.00 -100.00%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已履行完成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3,419,857.64 39,446,958.89 23,972,898.75 60.77% 主要系本期末未背书银行承兑

汇票所致

预付款项 61,387,782.51 16,445,194.60 44,942,587.91 273.29% 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设备工

程款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365,434,214.49 279,613,312.44 85,820,902.05 30.69% 主要系公司本期未到收款期的

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156,930.00 -156,930.00 -100.00%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已履行完成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870,000.00 127,923,092.30 -110,053,092.30 -86.03% 主要系本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 190,588,111.78 273,519,490.69 -82,931,378.91 -30.32% 主要系本公司应付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47,526,954.95 90,953,686.89 -43,426,731.94 -47.75% 主要系期末应交所得税减少所

应付利息 6,831,342.29 1,483,741.44 5,347,600.85 360.41% 主要系本期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49,218,004.12 109,348,490.84 39,869,513.28 36.46% 主要系限制性股票增加所致

负债

长期借款 70,000,000.00 -7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50,758.62 201,380.01 -150,621.39 -74.79% 主要系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所致

未分配利润 510,198,892.63 211,135,358.54 299,063,534.09 141.65%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876,287,814.45 840,595,689.16 1,035,692,125.29 123.21% 主要系前进公司并表所致

营业成本 974,977,950.88 630,840,348.03 344,137,602.85 54.55% 主要系前进公司并表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637,835.35 2,477,546.84 14,160,288.51 571.54% 主要系增值税缴纳增加致附加

税费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23,773,761.82 11,807,915.91 11,965,845.91 101.34% 主要系前进公司并表所致

管理费用 331,840,556.09 138,663,212.17 193,177,343.92 139.31% 主要系前进公司并表所致

财务费用 -8,827,221.35 44,286,658.53 -53,113,879.88 -119.93% 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

益增加所致

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产减值损失 6,308,609.48 784,538.23 5,524,071.25 704.12% 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 -1,250,775.32 -4,144,772.35 2,893,997.03 69.82% 主要系参股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号填列)

营业外收入 13,639,848.39 4,058,337.09 9,581,511.30 236.09% 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3,615,338.90 2,004,911.17 1,610,427.73 80.32% 主要系营业收入致水利基金支

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94,312,730.15 8,512,976.45 85,799,753.70 1007.87% 主要系本期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4,540,750.89 -6,694,056.04 2,153,305.15 32.17%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亏损减少所

现金流量表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增减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63,420,092.48 164,448,666.66 98,677,638.49 60.18% 主要系公司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流量净额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96,360,123.94 -141,846,181.60 -54,513,942.34 -38.43% 主要系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6,185,623.30 -78,910,409.30 52,724,786.00 66.82% 主要系支付银行保证金减少所

流量净额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根据东港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

对盈利预测及补偿的安排如下:(一)合同主体股份发行方、甲方:

海翔药业利润补偿方、乙方:东港投资本次交易由东港投资承担

目前该业

全部的利润补偿义务,勤进投资不承担利润补偿义务。(二)利润

绩承仍在

补偿期间协议签订双方同意,东港投资的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发

浙江东港 2014 年、 履行中,东

资产重组时 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成当 2014 年 05

投资有限 2015 年、 港投资不

所作承诺 年),暂定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如在 2014 年度 月 05 日

公司 2016 年 存在违反

未完成本次交易,则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补偿协议予以具体约定。

该承诺的

(三)承诺净利润数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情形。

估报告》(文号:坤元评报[2014]139 号),台州前进对应的 2014

年度-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预测净利润

数分别为:2014 年度 22,615.08 万元、2015 年度 27,111.47 万元、

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度 30,355.96 万元。东港投资承诺,台州前进在利润补偿

期间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积净利润

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台州前进对应的累积预测净利润。

本协议中利润补偿期间暂定为 2014-2016 年度,根据《资产评估

报告》,台州前进截至 2014 年年底、2015 年年底及 2016 年年底

合并报表口径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2,615.08 万元、

49,726.55 万元及 80,082.51 万元。如在 2014 年度未完成本次交易,

则补充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补偿协议予以具

体约定。(四)实际净利润数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后,海翔药业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台州前进实

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台州前进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

台州前进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五)利润

补偿方式 1、交易双方一致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如

台州前进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足东港投

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海翔药业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

东港投资持有的一定数量的海翔药业股份。2、东港投资应补偿海

翔药业的股份补偿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年股份补偿数=(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

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已补

偿股份数量计算原则如下:(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为台州前进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

核报告为准。(2)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度内,依据上述计算公

式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

股份不冲回。(3)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

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股比例)。(4)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

配的,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

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补偿期

间的各年度末,如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海翔

药业应在相关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就盈利预测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且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偿

股份数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东港投资相关事

实及应补偿股份数,东港投资应在收到海翔药业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

至海翔药业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由海翔药业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对该等股份予以注销。4、海翔药业董事会应就上述补偿股

份回购并注销事宜获得海翔药业股东大会授权,并负责办理补偿

股份回购与注销的具体事宜。5、在确定股份补偿数量并回购注销

的海翔药业董事会决议作出后的十日内,海翔药业应通知海翔药

业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如要求

海翔药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则海翔药业应按债权人

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要求履行相关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益。6、东港投资承诺,如东港

投资股份补偿责任产生时,东港投资因本次交易所持海翔药业股

份数因不足当年股份补偿数,东港投资将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应数额的海翔药业股份弥补不足

部分,以完整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7、在补偿期限届满时,

海翔药业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则东港投资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

减值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

份总数。

本承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海翔药业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

自该等股

浙江东港 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海翔药业回购(因台州

2014 年 05 份上市之

投资有限 前进未实现承诺业绩的情形除外)。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严格履行

月 05 日 日起三十

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承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海翔药

六个月

业的股份由于海翔药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

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本承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海翔药业的股份,对用于认购股份的台

州前进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自该等股

杭州勤进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海翔药业回购;

2014 年 05 份上市之

投资有限 若其用于认购股份的台州前进股权持续拥有权益事件超过 12 个 严格履行

月 05 日 日起三十

公司 月,则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

六个月

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承

诺人本次认购取得的海翔药业的股份由于海翔药业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翔药业、台州

前进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

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翔药业、台州

前进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二)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海翔药业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不会采取参股、

控股、自营、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王云富、 事与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

浙江东港 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 2014 年 05

长期 严格履行

投资有限 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 月 05 日

公司 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三)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海翔药业股份期间,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

该等企业比照前款规定履行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不竞争义务;(四)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

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其子公司现在或将来从事的业务之间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承诺

人将在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

止该等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

或终止该等业务;如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进一步要求,

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享有该等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

先受让权;(五)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与海翔药业经营的业务存在

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会,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海翔药业,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海

翔药业及其子公司;(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海翔药业、

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

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

偿海翔药业及其子公司、海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海

翔药业所有。

(一)本承诺人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企业与台州前进、海翔药业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

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参照市场同行的标准,公允确定关联交

易的价格,并严格按照海翔药业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三)本承诺人及本承

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及

王云富、

相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

浙江东港 2014 年 05

控制的除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通过 长期 严格履行

投资有限 月 05 日

向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借款或由海翔药业、台州前进

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侵占海翔

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五)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

谋求与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

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

及影响谋求与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六)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海翔药业、台州

前进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

的费用支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台州前进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有部分配合生

产的辅助性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该等建筑物价值相对较小,且

与第三人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

王云富、

利限制。除上述情形外,台州前进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其生

浙江东港 2014 年 05

产经营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建筑或取得其房屋建筑物、 长期 严格履行

投资有限 月 05 日

构筑物的价款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不存在与第三方的任何权属纠

公司

纷,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形。为保证上市

公司利益,在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前,东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王

云富将尽力促使台州前进及其控股子公司积极办理相关房屋所有

1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权证书,彻底消除产权瑕疵风险。如果届时未能办理完毕相关房

屋所有权证书,因权属瑕疵被相关政府强制拆除或者其他原因造

成海翔药业、台州前进及其控股子公司额外支出及损失,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东港投资及王云富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间

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首次公开发

的 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半年后 2006 年 12

行或再融资 李维金 长期 严格履行

的一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 月 26 日

时所作承诺

总数的 50%。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834.24% 至 927.67%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0,000 至 55,000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351.93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台州前进(公司染料板块)纳入合并报表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范围,使得公司盈利能力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2、公司医药板块通过产

品销售结构优化,盈利能力也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1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翔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