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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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8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 15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滕用雄先生召集和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

券报》。《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商业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海欣食品(002702)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整;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

(4)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

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

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

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

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滕用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

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占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8.02 亿元)的比例为 49.88%。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之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欣食品(002702)

本决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舟山投资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舟山投资事项的公告》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

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取消使用超募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海欣食品(00270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超募资金成立

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或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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