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五楼
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及 2015 年高
级管理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指标的建议报告》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及 2015 年高级管理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指标的建议报告》
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
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并根据本制度制定的 2015 年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考核指标。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国常
朱征夫 陈珠明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