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30 1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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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5-11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

司”)于2015年10月21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

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具备进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事项的要求和条件。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

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降

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

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

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

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股。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此基础上,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所有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股票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

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4,8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518,489.00 289,000.00

2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70,021.30 6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45,800.00 145,800.00

合计 734,310.30 494,800.00

公司将根据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同意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

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了分析讨论,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

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出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凯迪生态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

关联交易(201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

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以及决

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评估、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

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

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

格、最终发行数量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及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等进行调

整;

(5)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

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

购、股份登记和锁定上市时间等与上市有关的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

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8)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

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拟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1-11 项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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