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11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的《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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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
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及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三)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五)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事项;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七)选择资产管理机构并与其协商条款、签署相关协议;
(八)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九)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上述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事项也可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
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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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
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
资券所有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周伟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
伟先生简历如下:
周伟先生,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
历。1990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取得本科学士学位。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中国石化工程师,1994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玛氏食品(中国)有限
公司销售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营销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俊德儿童服装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好时(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中
华区销售总监。2015 年 7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5 年 9 月起任成都市哈哈
农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周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 575,000 股。周伟先生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伟
先生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周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
司201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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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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