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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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志鹏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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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37,328,435.65 4,115,952,685.29 4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92,036,405.43 2,026,145,436.48 62.4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9,776,305.09 44.42% 3,045,298,616.52 3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8,651,629.77 13.72% 251,603,703.75 1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3,797,938.86 10.84% 246,440,887.47 15.1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55,080,443.73 152.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20.00% 0.19 1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20.00% 0.19 1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0% -1.55% 9.61% -2.6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9,607.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6,029,593.90
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139,102.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6,006.4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90,586.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9,679.66
合计 5,162,816.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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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7,52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9.78% 575,036,557 0 质押 203,000,000
北京华居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6% 145,376,744 145,376,744
乌鲁木齐卓群创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4% 81,477,972 0
(有限合伙)
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0% 66,551,860 66,551,860
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其他 2.83% 40,933,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
其他 1.36% 19,626,193
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荣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 18,187,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
其他 1.16% 16,817,414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3% 14,833,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民
其他 0.72% 10,353,582
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575,036,557 人民币普通股 575,036,557
乌鲁木齐卓群创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477,972 人民币普通股 81,477,97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40,933,130 人民币普通股 40,933,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9,626,193 人民币普通股 19,626,193
基金
深圳市荣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187,058 人民币普通股 18,187,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817,414 人民币普通股 16,81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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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8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833,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353,582 人民币普通股 10,353,582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7,330 人民币普通股 10,037,3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9,328,784 人民币普通股 9,328,784
投资基金
1、陈劲松、佟捷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
股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公司
前 10 名股东中未知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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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015年1-9月份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8.50%,主要原因是:(1)互联网+业务发展较快,本期实现收入同比增长
2,028.55%;(2)代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25%;(3)家圆云贷业务发展顺利,本期实现的金融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3.16%。
2)、2015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了152.21%,主要原因是:(1)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P2P、信
托计划等方式盘活信贷资产,加上本期贷款业务发放和回收,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7,448.24万元;(2)2014
年下半年新开展的互联网+业务为公司带来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9,905.41万元。
2、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说明
(万元) (万元)
货币资金 257,228.11 79,078.28 225.28% 增加的金额主要是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银行借款以及互联网+业务的预收款。
应收票据 8,141.70 2,195.94 270.76%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业务结算收到的票据增加。
其他应收款 16,328.26 10,869.64 50.22%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支付了业务合作预付款6,00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375.00 增加的金额主要是本期公司投资设立青岛国信世联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588.15 12,753.05 22.23% 主要变动情况为:
1)本期公司投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3,000万元,筹集资金用于公司家圆云贷业务;
2)本期公司投资平安汇通世联小贷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000万元,筹集资金用于公司家圆云贷业务;
3)本期公司投资500万元设立中城新产业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持有其6.25%股权;
4)本期公司转让北京家捷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936%股权,
结转成本1,850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 0.62 期末余额主要是因为本期部分固定资产尚未处置完毕而暂
未结转
商誉 29,920.58 16,975.22 76.26% 主要原因是:
1)本期公司收购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的51%股权,
合并商誉7,622.49万元;
2)本期公司收购青岛荣置地顾问有限公司的51%股权,合
并商誉5,322.87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04.72 15,898.69 -37.70% 主要是因为本期完成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
规定转回或冲销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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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 3,460.00 -100.00% 主要是因为期初暂挂的股权收购款,本期已经按规定结转转
出。
短期借款 112,600.00 42,420.00 165.44%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向银行的借款增加。
应交税费 10,290.21 20,745.52 -50.40% 主要是因为本期完成了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而减
少。
应付利息 2,092.62 1,254.31 66.83% 主要是因为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入资金,本期依合同
约定计提应付的利息或收益增加。
应付股利 784.00 2,037.37 -61.52% 期初应付给世联中国的股利款在本期已支付,期末应付股利
余额是山东世联实施利润分配应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其他应付款 34,367.01 13,782.44 149.35%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到的暂收服务费及应付
未付的第三方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30.16 增加的金额是公司并购厦门立丹行和青岛荣置地的股权,按
协议约定暂未支付的收购款。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4,569.62 76,377.60 89.28% 主要原因是:
1)本期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增加股本
45,826.56万元;
2)本期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
票,增加股本22,365.46万元。
资本公积 91,539.07 35,382.29 158.71% 主要变动情况是:
1)本期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而减少27,495.94
万元;
2)本期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
票,增加资本公积89,437.30元;
3)本期公司收购山东世联24.5%的少数股东股权,按会计政
策冲减资本公积5,784.58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 -6.50 0.30 -2,266.67% 主要是因为本期内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境外子公司外币
报表合并折算为人民币报表产生的汇率折算差异变动。
3、本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报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说明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112,977.63 78,227.37 44.42% 主要原因是:
1)本报告期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42.01%;
2)本报告期公司代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2.22%%。
营业成本 82,680.02 55,798.62 48.18% 主要原因是:
1)本报告期互联网+业务成本增加15,014.25万元,占营业成本增长总
额的55.85%,主要是支付给第三方的营销费用;
2)本报告期公司代理销售规模同比增长32.22%,相应的投入增加,
特别是人力成本;本报告期代理业务成本同比增长21.42%,占营业成
本增长总额的29.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66.44 4,401.30 46.92%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依据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
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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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2,927.84 210.92 1,288.13% 主要是因为公司提升财务杠杆,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1,092.97 695.87 57.07%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1.59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收到世联云贷基金的投资收益,上期无此项目。
营业外收入 552.79 268.50 105.88%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增加。
营业外支出 15.90 12.12 31.19%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捐赠支出增加。
所得税费用 3,645.81 2,198.16 65.86%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加,依法计提的所得税相应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441.40 39.83 1,008.21% 增加的金额主要是新并购的厦门立丹行和青岛荣置地本报告期的少数
股东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 -7.30 -0.30 2,333.33% 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内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
算差额 合并折算为人民币报表产生的汇率折算差异变动。
归属于少数股东 -6.32 主要是境外非全资公司香港世居的外币报表合并折算为人民币报表产
的其他综合收益 生的汇率折算差异,上期无此项目。
的税后净额
4、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报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说明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304,529.86 219,877.79 38.50% 主要原因是:
1)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28.55%;
2)公司代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25%;
3)公司家圆云贷业务发展顺利,本期实现的金融服务业务
收入同比增长73.16%。
营业成本 221,358.02 153,751.61 43.97% 主要原因是:
1)互联网+业务发展迅速,本期互联网+业务成本同比增加
37,287.30万元,占营业成本增长总额的55.15%,主要是支付
给第三方的营销费用;
2)本期公司代理销售规模同比增长45.09%,相应的投入增
加,特别是人力成本;本期代理业务成本同比增加16,892.32
万元,占营业成本增长总额的24.99%;
3)公司资产服务业务、金融服务业务继续坚持规模化发展,
这两项业务本期产生的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了14,705.34万元,
占营业成本增长总额的21.75%。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13.90 100.00% 主要原因是公司已于2013暂停了担保业务,截至本期末已经
额 没有担保费收入及担保责任余额,无须再计提担保赔偿准备
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而且前期已经计提的此两项准备金
也于2014年按公司会计政策全部冲销。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861.30 12,171.25 38.53%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依据税法规定需要缴纳
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 4,307.48 -307.65 1,500.12% 主要是因为公司提升财务杠杆,导致公司本期借款利息支出
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5,040.02 2,461.32 104.77% 主要原因是:
1)公司2013年停止了现金赎楼业务,其遗留的部分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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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本期经风险评估后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2)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477.32 195.77 143.82% 主要原因是:
1)本期公司转让持有的北京家捷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
3.936%股权取得投资收益123.00万元;
2)本期收到的中城联盟的现金红利比上年同期增加166.99
万元。
营业外收入 734.93 474.40 54.92%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增加。
营业外支出 272.53 179.50 51.83% 增加的金额主要是本期世联小贷处置抵债资产产生的损失。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80 0.15 -4,633.33% 主要是因为本期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境外子公司外币报
表合并折算为人民币报表产生的汇率折算差异变动。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5.91 主要是境外非全资子公司的外币报表合并折算为人民币报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表产生的汇率折算差异,上期无此项目。
5、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说明
(万元) (万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92,625.55 209,949.12 39.38% 主要原因是:
现金 1)互联网+业务回款比上期增加42,138.38万元;
2)代理业务回款比上期增加23,912.24万元;
3)金融服务业务回款比上期增加14,643.11万元。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25,215.10 57,608.04 290.94% 主要原因是:
现金 1)公司收回的贷款比上期增加147,308.22万元;
2)公司收到的互联网+业务代收款比上期增加
17,454.34万元;
3)上期公司代收云贷壹号基金款4,820.00万元,本期
无此项现金流入。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83,216.42 167,218.95 69.37% 主要原因是:
现金 1)本期公司贷款放款比上期增加69,859.98万元;
2)本期公司互联网+业务支付代收款和第三方的营销
费用比上期增加35,946.51万元;
3)本期公司支付业务合作预付款比上期增加3,104.98
万元;
4)上期公司支付代收云贷壹号基金款4,820.00万元,
本期无此项现金流出。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57.97 增加的金额主要是:
1)本期公司转让北京家捷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936%股权,收回投资1,973.00万元;
2)本期公司收回世联云贷基金投资84.97万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4.35 195.77 86.11% 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的中城联盟的现金红利比上期
增加166.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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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262.22 2,722.41 -53.64% 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支付IT平台建设款比上期减少。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55.11 3,240.00 59.11% 主要变动情况是:
1)本期公司支付投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筹集资金用于公司家圆云贷
业务;
2)本期公司支付投资平安汇通世联小贷1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1,000万元,筹集资金用于公司家圆云贷业
务;
3)本期公司支付500万元投资中城新产业控股(深圳)
有限公司,持有其6.25%股权;
4)本期公司支付375万元投资青岛国信世联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2,063.49 增加的金额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并购厦门立丹行和
支付的现金净额 青岛荣置地支付的现金净额共2,063.49万元。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346.77 71.44 157,160.32% 主要原因是:
1)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得资金 112,101.77万
元,上期无此项现金流入;
2)本期公司投资设立的非全资子公司收到其少数股
东投资款比上期增加173.56万元。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2,741.10 48,482.31 132.54% 主要原因是:
1)本期公司收到的银行借款比上期增加74,100万元;
2)本期子公司世居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的少数股
东借款比上期增加46.80万元;
3)上期公司收到世联云贷基金的借款10,288万元,本
期无此项现金流入。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717.47 1,180.00 4,367.58% 主要原因是:
1)本期归还的银行借款比上期增加41,240.00万元;
2)本期公司偿还世联云贷基金的借款共10,288万元,
上期无此项现金流出;
3)本期子公司归还股东借款9.47万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8,025.93 6,044.38 198.23% 主要原因是:
支付的现金 1)本期支付的利息比上期增加8,603.48万元;
2)本期支付的现金红利比上期增加3,378.07万元。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35,789.32 3,808.29 839.77% 主要原因是:
现金 1)本期偿还到期资产证券化融入资金29,490.63万元;
2)本期公司支付收购少数投东权益收购款比上期增
加2,653.63万元;
3)本期公司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费用比上期减少
146.40万元。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7.67 0.30 2,456.67% 主要是因为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合并折算为人民币
物的影响 报表产生的汇率折算差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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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营业务说明
1、公司2015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4,226.51万元,同比增长39.08%;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
业务板块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长比例(%)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房地产交易服务 177,349.03 58.30% 144,733.10 66.16% 22.54%
资产管理服务 55,709.70 18.31% 56,063.44 25.63% -0.63%
金融服务 27,526.98 9.05% 15,896.65 7.27% 73.16%
互联网+ 43,640.80 14.34% 2,050.26 0.94% 2,028.55%
合计 304,226.51 100.00% 218,743.45 100.00% 39.08%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划分:
业务分类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长比例(%)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代理销售业务 175,625.98 57.73% 143,658.82 65.67% 22.25%
顾问策划业务 27,522.35 9.05% 34,751.99 15.89% -20.80%
资产服务业务 28,187.35 9.27% 21,311.45 9.74% 32.26%
金融服务业务 27,526.98 9.05% 15,896.65 7.27% 73.16%
互联网+业务 43,640.80 14.34% 2,050.26 0.94% 2,028.55%
其他房地产交易业务 1,723.05 0.56% 1,074.28 0.49% 60.39%
合计 304,226.51 100.00% 218,743.45 100.00% 39.08%
(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收入的区域来源划分:
业务分类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长比例(%)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华南区域 145,685.14 47.88% 83,739.75 38.27% 73.97%
华东区域 61,273.20 20.14% 47,064.62 21.52% 30.19%
华北区域 51,557.72 16.95% 47,637.88 21.78% 8.23%
华中及西南区域 28,587.42 9.40% 22,127.57 10.12% 29.19%
山东区域 17,123.03 5.63% 18,173.63 8.31% -5.78%
合计 304,226.51 100.00% 218,743.45 100.00% 39.08%
2、公司目前累计已实现但未结算的代理销售额约2,863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1.1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其
中属于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约2,609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19.0亿元的代理费收入;
剩余部分为归属于山东世联、四川嘉联、厦门立丹行、青岛荣置地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和未结算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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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无 无 无 无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一)合伙企业保证并承诺,合伙
企业参与认购世联行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的认购资金全部源于全体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的合法自有资金投
入。(二)合伙企业保证并承诺,合
伙企业参与认购世联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的认购资金将在世联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前全部
募集到位。(三)合伙企业保证并承
诺,在合伙企业与世联行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
股份锁定期内,合伙企业全体合伙
截至公告
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退
之日,上述
出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全体合
承诺得到
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 伙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1. 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了严格履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本人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联 2014 年 12 月 02 日
时所作承诺 行,没有发
伙) 行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生承诺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违反该承
此所得收益归世联行所有,世联行
诺的情形。
董事会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本
人将无条件向世联行上缴本人所得
收益。2. 本人不会利用本人知悉或
因本人在世联行担任的职务可能知
悉的世联行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活动,也不会以协助、指使、教唆
等其他任何方式使其他与世联行或
世联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获知内
幕信息而买卖世联行股份及其衍生
品种。3.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1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
指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深圳世联
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1)向世联行申报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世联行的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世联行股份总数的 25%。
(2)自本人向世联行申报离任日起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及新增的世联行股份。(3)本人
应在买卖世联行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的 2 个交易日内,通过世联行董事
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
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①
上年末所持世联行股份数量;②上
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
日期、数量、价格;③本次变动前
持股数量;④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
数量、价格;⑤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⑥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4)
在下列期间不买卖世联行股票:①
世联行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②世
联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能对世联行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后 2 个交易日内;④深交所规定的
其他期间。(5)若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世联行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
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6)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交所业务规则中关于高管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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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
4. 合伙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
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
等法定义务时,将关联合伙人与合
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关联
合伙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联行股
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的世联行股
票数量合并计算。普通合伙人应当
提醒、督促与世联行存在关联关系
的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采取
以下措施保证关联有限合伙人履行
上述义务:(1)普通合伙人在知悉
相关重大权益变动、触发要约收购
等事宜时,应及时提醒并通告与世
联行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向
世联行履行相关报告义务;(2)若
与世联行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
人在接到前述通告后,未及时履行
相关报告义务的,普通合伙人应主
动向世联行、证券监管机构、深交
所等报告其知悉的重大权益变动、
触发要约收购等情形,并配合世联
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合伙
企业普通合伙人未能按照合伙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上述义务,
则其应承担由此给世联行及其股东
造成的损失,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无
过错的情形除外。(五)合伙企业全
体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并保证在合伙企业持有
世联行股份期间,全体合伙人之间
不会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一)本人目前担任世联行董事、 截至公告
总经理职务,任期自 2013 年 9 月 12 之日,上述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11 日止。(二) 承诺得到
本人目前持有合伙企业 300 万元出 了严格履
朱敏 2014 年 12 月 02 日
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比例 行,没有发
为 60%,且担任合伙企业执行事务 生承诺人
合伙人。(三)本人与合伙企业其他 违反该承
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及 诺的情形。
1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其补充协议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
示。(四)本人保证并承诺,合伙企
业参与认购世联行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的认购资金全部源于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的合法自有资金投入,且合
伙企业参与认购世联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的认购资金将在世联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前全部
募集到位。(五)本人保证并承诺,
在合伙企业与世联行签署的《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合伙企业份额或退出合伙企业。
(六)本人保证并承诺:1.若本人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联行的股
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世联行所有,世联行董事会
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本人将无
条件向世联行上缴本人所得收益。
2.本人不会利用本人知悉或因本人
在世联行担任的职务可能知悉的世
联行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也不会以协助、指使、教唆等其他
任何方式使其他与世联行或世联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
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获知内幕信息而
买卖世联行股份及其衍生品种。3.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深圳世联行
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1)向世联行申报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世联行的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世联行股份总数的 25%。(2)
自本人向世联行申报离任日起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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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及
新增的世联行股份。(3)本人应在
买卖世联行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 2
个交易日内,通过世联行董事会向
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
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①上年
末所持世联行股份数量;②上年末
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
期、数量、价格;③本次变动前持
股数量;④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
数量、价格;⑤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⑥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4)
在下列期间不买卖世联行股票:①
世联行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②世
联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能对世联行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后 2 个交易日内;④深交所规定的
其他期间。(5)若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世联行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
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6)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交所业务规则中关于高管持股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
4.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重大权益
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
务时,将本人与合伙企业认定为一
致行动人,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世联行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有
的世联行股票数量合并计算。本人
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将提醒、
督促与世联行存在关联关系的有限
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并采取以下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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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施保证关联有限合伙人履行上述义
务:(1)本人在知悉相关重大权益
变动、触发要约收购等事宜时,应
及时提醒并通告与世联行存在关联
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向世联行履行相
关报告义务;(2)若与世联行存在
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在接到前述
通告后,未及时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的,本人将主动向世联行、证券监
管机构、深交所等报告其知悉的重
大权益变动、触发要约收购等情形,
并配合世联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若本人未能按照合伙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则本
人将承担由此给世联行及其股东造
成的损失,但其能够证明本人无过
错的情形除外。(七)本人保证并承
诺,本人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之
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并保证在合伙企业持有世联行股份
期间,本人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
之间不会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八)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人目前担任世联行副董事
长职务,任期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
起至 2016 年 9 月 11 日止。本人目
前通过持有乌鲁木齐卓群创展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出
资额间接持有世联行 5.025%的股
截至公告
份,并担任乌鲁木齐卓群创展股权
之日,上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承诺得到
务合伙人。(二)本人目前持有合伙
了严格履
周晓华 企业 200 万元出资额,占合伙企业 2014 年 12 月 02 日
行,没有发
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40%,为合伙企
生承诺人
业有限合伙人。(三)本人与合伙企
违反该承
业其他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合伙
诺的情形。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均为本人真实意
思表示。(四)本人保证并承诺,合
伙企业参与认购世联行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的认购资金全部源于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的合法自有资金投入,
且合伙企业参与认购世联行本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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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资金将在世
联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前
全部募集到位。(五)本人保证并承
诺,在合伙企业与世联行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
股份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或退出合伙企
业。(六)本人保证并承诺:1. 若
本人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联
行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
此所得收益归世联行所有,世联行
董事会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本
人将无条件向世联行上缴本人所得
收益。2. 本人不会利用本人知悉或
因本人在世联行担任的职务可能知
悉的世联行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活动,也不会以协助、指使、教唆
等其他任何方式使其他与世联行或
世联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获知内
幕信息而买卖世联行股份及其衍生
品种。3.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业务指引》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1)向世联
行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世
联行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世联行股份总
数的 25%。(2)自本人向世联行申
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及新增的世联行股
份。(3)本人应在买卖世联行股份
及其衍生品种的 2 个交易日内,通
过世联行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
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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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①上年末所持世联行股
份数量;②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
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③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④本次股
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⑤变
动后的持股数量;⑥深交所要求披
露的其他事项。(4)在下列期间不
买卖世联行股票:①世联行定期报
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
至最终公告日;②世联行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能
对世联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5)若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联行股份
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交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
务。(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中关
于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义务。4.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
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
等法定义务时,将本人与合伙企业
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世联行股票数量与合伙
企业持有的世联行股票数量合并计
算。本人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将按照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
定,主动或在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提醒后及时向世联行报告相关重大
权益变动、触发要约收购等事宜,
并配合世联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若本人未能按照合伙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则本
人将承担由此给世联行及其股东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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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成的损失,但其能够证明本人无过
错的情形除外。(七)本人保证并承
诺,本人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之
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并保证在合伙企业持有世联行股份
期间,本人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
之间不会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八)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会违反
之日,上述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 承诺得到
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
股份有限公司;世联 了严格履
接对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 2014 年 12 月 02 日
地产顾问(中国)有 行,没有发
务资助或者补偿。本公司保证本承
限公司 生承诺人
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违反该承
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诺的情形。
截至公告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
之日,上述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承诺得到
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
了严格履
陈劲松;佟捷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 2014 年 12 月 02 日
行,没有发
助或者补偿。本人保证本承诺事项
生承诺人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愿
违反该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诺的情形。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陈劲松、苏静、周晓
截至公告
华、梁兴安承诺:在本人担任世联
之日,上述
行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承诺得到
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
陈劲松;苏静;周晓华; 了严格履
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2009 年 08 月 28 日
梁兴安 行,没有发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生承诺人
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违反该承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
诺的情形。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
陈劲松;周晓华;朱敏;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截至公告
姜汝祥;莫天全;邰宏 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 之日,上述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伟;陈杰平;但斌;张炯;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 承诺得到
2013 年 09 月 12 日
作承诺 滕柏松;范雯;李娜;邢 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了严格履
柏静;林蔚;王伟;王正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行,没有发
宇;王海晨;袁鸿昌 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 生承诺人
20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违反该承
诺的情形。
作为世联行的股东、或被法律法规
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期间,
将尽可能避免与世联行及其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 截至公告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
提供服务或者作为代理,本公司或 之日,上述
有限公司;Fortune
本人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 承诺得到
Hill Asia Limited;乌
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 了严格履
鲁木齐卓群创展股权 2007 年 12 月 10 日
交易中不要求世联行及其控股子公 行,没有发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 生承诺人
合伙);陈劲松;佟捷;
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世联行《关 违反该承
周晓华;梁兴安;苏静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性文 诺的情形。
件及世联行公司章程履行合法审批
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世联行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世联
行的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
际控制人、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
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 截至公告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
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之日,上述
有限公司;Fortune
何与世联行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 承诺得到
Hill Asia Limited;乌
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 了严格履
鲁木齐卓群创展股权 2007 年 12 月 10 日
产任何与世联行产品相同、相似或 行,没有发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可能取代世联行产品的业务活动; 生承诺人
合伙);陈劲松;佟捷;
(2)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 违反该承
周晓华;梁兴安;苏静
与世联行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诺的情形。
竞争,则本公司或本人将立即通知
世联行,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世联
行;(3)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
响或可能影响世联行经营、发展的
业务或活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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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3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39,434.42 至 51,264.75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9,434.42
1、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已实现代理销售额同比增长 45.09%,
有利于公司第四季度代理销售收入的结算;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互联网+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仍将持续为
公司贡献利润。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劲松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