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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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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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1,745,140,075.63 9,362,294,986.73 2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11,323,012.89 2,938,853,828.64 50.1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3,007,750,298.8
营业收入(元) 880,975,999.44 -20.70% -8.94%
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985,013.12 -206.03% 38,048,214.23 -84.2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9,784,108.85 -206.35% 35,425,084.40 -84.7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25,575,355.00 -120.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188.89% 0.07 -86.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188.89% 0.07 -86.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 -5.16% 0.94% -8.0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2,976,789.06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306,259.06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3,266.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5,5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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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8,892.61
合计 2,623,129.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54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桂昌 境内自然人 14.09% 77,603,462 60,077,596 质押 59,510,000
赖国传 境内自然人 12.45% 68,585,197 49,000,000 质押 60,220,000
南京栖霞建设股 境内非国有法
8.88% 48,908,000 10,000,000
份有限公司 人
林从孝 境内自然人 4.72% 26,002,599 19,501,949 质押 26,000,000
广东辉瑞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
4.54% 25,000,000 25,000,000 质押 25,000,000
限公司 人
林彦 境内自然人 2.93% 16,120,221 12,090,165 质押 15,960,165
吴建昌 境内自然人 2.29% 12,624,346 12,618,259 质押 10,170,000
张辉 境内自然人 2.27% 12,500,000 12,500,000 质押 3,000,000
李丕岳 境内自然人 2.09% 11,537,400 11,017,364 质押 11,500,000
吴汉昌 境内自然人 1.97% 10,824,346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8,9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908,000
赖国传 19,585,197 人民币普通股 19,58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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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昌 17,525,866 人民币普通股 17,525,866
吴汉昌 10,824,346 人民币普通股 10,824,346
黄德斌 7,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6,782,614 人民币普通股 6,782,614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林从孝 6,500,65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650
林彦 4,030,056 人民币普通股 4,030,056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9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3,720,651 人民币普通股 3,720,651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赖国传、
吴桂昌、林从孝、吴建昌、林彦、李丕岳、吴汉昌为公司发行前股东;2、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赖国传、吴桂
昌、张辉、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了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认购,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上市,股份锁定期为 2015 年 2 月
的说明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3、因公司董事、总经理林从孝为广东辉瑞投
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公司与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4、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三人为同胞兄弟,是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不适用。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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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47.40%,主要是报告期内定向增发股份以及中期票据募集资金
到位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23.13%,主要是报告期内集中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4.26%,主要是报告期内投标及履约保证金支出增加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8.1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认BT工程应收款
所致。
5、商誉较年初增长51.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广州园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所致。
6、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09亿元,较年初增长5.09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了
对参股公司委托贷款所致。
7、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123.7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40.4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公司债一年利息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70.2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借款结构,长期贷款规模增加
所致。
10、应付债券较年初增长114.7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资金到位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412.0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工程利息余额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82.38%,主要是报告期内工程项目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13、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140.9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定向增发股份以及一期股权激励行
权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长136.98%,主要是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4.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后期维护费、运输费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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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6.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
额增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1.63%,主要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1.44%,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处置了办公楼所致。
5、所得税较上年同期下降62.83%,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20.9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
市场开拓力度,项目投入资金较大,未到回款期,公司经营垫资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77.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股
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42.8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增
发股份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27.70%,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
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较去年同期增加的综合影响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1年3月23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棕榈园林有限公司与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了《聊城九州生态公园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工程款总价
暂定为 20,4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暂无进展。
2)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
A.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
示范段实施协议》,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市人民
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目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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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2,493.50万元。
B.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
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9,600.00万元;《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
施协议(第三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合计金额24,600.00万元。目前该
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9,135.26万元。
C.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
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22,8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
实现营业收入16,060.32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7,689.08万元。
3)2011年10月27日,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吉林省低碳产业
园科技生态碳汇区四季城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00.00万
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4)2012年9月21日,公司与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总价暂定为18,9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5)2012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签署了《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6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64,269.27万元。
6)2012年12月6日,公司与从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城乡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
作协议》,协议金额约80,000.00万元人民币。
A.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从化市风云岭主题公园建
设工程一期(市民广场、人工沙滩)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446.32万元;截至
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82.14万元。
B.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增从-街北高速互通立交从化白田岗出入
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3.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89.10万
元。
C.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的《从化市街口城区流溪大桥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设计施工
总承包合同》,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39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69.24
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94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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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2年12月7日,公司与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截至报告
期末,双方尚未有签署具体合作合同。
8)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
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铁汉生态、
棕榈园林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
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490.46万元。
9)2013年6月9日,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
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
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3,104.53
万元。
10)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
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
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
实现工程营业收入25,392.32万元,设计收入78.29万元,投资收益1,595.74万元。
11)2014年8月16日,公司与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建国大道
(鞍海路与建国大道交叉点至大屯老道)第一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鞍山市鞍山路(通
海大道至汇园大道)四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17,865.72万元。截至报告
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359.03万元。
12)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郑东新区龙湖生
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7,526.35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089.16万元。
13)报告期内,公司与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梅州城区半岛滨水公园工程项
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4,304.96万元;签署了《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工程项
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0,563.3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共实现营业收入45.33
万元。
(二)公司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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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发行利率4.39%,期限一年,起息日期
2015年8月7日,兑付日期2016年8月6日。
(三)公司发行2015年中期票据的情况
1、2015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
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2、2015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5]MTN359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核定注册金额为10亿元,
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3、2015年9月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5.50%,期限三年,起息
日期2015年9月10日,兑付日期2018年9月10日。
(四)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201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园
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300万元收购广州园汇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
2、2015年7月9日,相关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领取工商行政管
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五)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1、201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的
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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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任职董
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事、监事、
理人员吴桂昌、赖国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高级管理
传、黄德斌、李丕岳、 2010 年 06
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人员期间 严格履行
林从孝、梁发柱、吴 月 10 日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及离职后
建昌、林彦、杨镜良、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十八个月
丁秋莲、林满扬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内有效
五十。
除棕榈园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本
人目前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本人目前未私自承接园林工
程业务,或与其他棕榈园林及其控
制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来也
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
首次公开发行或
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再融资时所作承 任控股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
诺 2010 年 06 东、实际
控制人吴桂昌、吴建 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棕榈园林及其控 严格履行
月 10 日 控制人期
昌、吴汉昌 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
间有效
业务或活动。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棕榈园林
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
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
立即通知棕榈园林,尽力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棕榈园林,以确保棕榈园
林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吴桂昌、赖国传、南 本人/公司承诺自棕榈园林本次非
京栖霞建设股份有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2015 年 2
限公司、广东辉瑞投 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以其他方式 2015 年 02 月 13 日
严格履行
资有限公司、张辉、转让本次认购的棕榈园林非公开发 月 13 日 -2018 年 2
张春燕、北京达德厚 行股份,亦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 月 12 日
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认购的上述股份,也不由棕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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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安徽安粮控股股 林回购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
份有限公司、福建华
兴润福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
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2012 年 08
公司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06 日
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
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公司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 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股东所作承诺 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014 年 5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2014 年 05 月 26 日
公司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严格履行
月 26 日 -2017 年 5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股
月 25 日
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
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在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条件的
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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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
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0% 至 -70.00%
变动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 至 12,844.03
变动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813.43
(万元)
经济下行压力及行业竞争加剧,营业收入出现下滑,项目毛利下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降较明显;PPP 及生态城镇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落地,效益尚未
体现。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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