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9 1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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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5-6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获得国务

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5]191 号”文原则同意批复、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的提案》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规模、募集资金总额及

用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162,790,699 股,拟募集资金

1

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9 元。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271,342,7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7 日,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162,790,699 股调整为

不超过 1,174,743,025 股。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851,688,693 股,拟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799,999,999 元。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对象认购规模

调整前:

华侨城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45,348,838

股股票,前海人寿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581,395,349 股股票,钜盛华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2

436,046,512 股股票。

注: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 1,174,743,025 股。原非公开发行计划中

向各个发行对象的发行比例保持不变,华侨城集团公司、前海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以

6.81 元/股的价格认购调整后发行数量的 12.50%、50.00%和

37.50% ,其各 自认购 的股数 相应调 整为 146,842,878 股 ,

587,371,513 股和 440,528,634 股。

调整后:

华侨城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46,842,878

股股票,前海人寿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587,371,513 股股票,钜盛华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17,474,302 股股票。

(三)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收购由公

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持有的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上海华

侨城 9.87%股权、酒店管理公司 38.78%股权,投资于西北片区

2 号地项目、西北片区 3 号地项目、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以

及偿还借款。

3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 59,678.76 59,678.76

2 收购上海华侨城 9.87%股权 9,929.76 9,929.76

3 收购酒店管理公司 38.78%股权 28,909.06 28,909.06

4 西北片区 2 号地项目 174,743.34 70,000.00

5 西北片区 3 号地项目 220,857.27 100,000.00

6 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 458,878.42 231,482.41

7 偿还借款 300,000.00 300,000.00

合计 1,252,996.62 800,000.00

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上海华侨城 9.87%股权及酒店管

理公司 38.78%股权的评估值合计为 9.85 亿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

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9,999,99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收购由公

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持有的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上海华

侨城 9.87%股权、酒店管理公司 38.78%股权,投资于西北片区

2 号地项目、西北片区 3 号地项目、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以

4

及偿还借款。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 59,678.76 59,678.76

2 收购上海华侨城 9.87%股权 9,929.76 9,929.76

3 收购酒店管理公司 38.78%股权 28,909.06 28,909.06

4 西北片区 2 号地项目 174,743.34 70,000.00

5 西北片区 3 号地项目 220,857.27 100,000.00

6 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 458,878.42 231,482.41

7 偿还借款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032,996.62 580,000.00

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上海华侨城 9.87%股权及酒店管

理公司 38.78%股权的评估值合计为 9.85 亿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

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提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上述调整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是基于公司

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调整后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规模、募集资金总

额及用途等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调整事宜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时,段先念、王晓雯、陈剑等三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董

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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