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2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9:30 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王代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
代理人)共 24 名,所持(代理)股份 127,177,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7 名,所持(代
理)股份 67,955,1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4%;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 17 名,所持股份 59,222,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0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1 人,代表股份 20,742,998 股,
1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20,7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
股份 19,222,2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8%。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延期的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
起延长3个月,即自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15个月内有效。
公司关联股东王代雪和刘宁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
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
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3个月,即自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二○一四年第
2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有效。
公司关联股东王代雪和刘宁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
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6亿元,效期一年,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7,17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17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3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17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4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列席)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4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