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5—02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接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关于变更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融
证券原指派蹇敏生先生、周新宇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由于周新宇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
行,华融证券决定指派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张韬先生(身份证号:
37072119720226051X)接替周新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
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完毕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
人为蹇敏生先生、张韬先生。
特此公告
附: 张韬先生简历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张韬先生简历
张韬,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融资二部总经理助理,
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熟悉财务、审计、税务、评估等业务,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后参与
或负责了国泰君安 IPO 项目、吉林化纤、中山公用、华联股份、赛迪
传媒、德棉股份等非公开增发项目、深基地 B、新华联合公司债项目、
中港客运、掌慧纵盈新三板挂牌项目、中山公用国有股减持财务顾问
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