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 2015-085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发布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拟筹划非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8 日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进入重大资
产重组程序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2015 年 10 月 2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经前期与多方接触沟通,初步确定本次潜在交易对方为新加坡注册的私人
有限公司---BEM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BEM”),BEM 系华达利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利”)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华达利系在新
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公司,主要从事皮革沙发和皮革家具的生产、进口
和出口业务,并销售及分销软垫家具及家居产品,其位于新加坡的总部负责华达利
的全球运营。目前,公司正在进一步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重
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已组织协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介机
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重组方案研究论证、审计等各项工作,
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保密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交
易对方 BEM 签订谅解备忘录,就本次交易的商业目的、协商机制、尽职调查安排以
及排他性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主要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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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目的
考虑到公司与华达利业务存在潜在的整合空间,为实现双方所有股东的权益,
公司拟收购华达利的资产或股权。
(2)协商机制
双方将通过善意协商的方式达成签署交易协议以实现商业目的。
(3)尽职调查安排
为推进交易进程,公司有权进行法律、财务及业务相关的尽职调查。BEM 保证,
华达利会与公司充分合作并依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所有必要协助,以便公司完成对
华达利的尽职调查。
(4)排他性条款
自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BEM 同意与公司就拟进行资产
或股权收购交易进行独家谈判。在此排他性期间内,BEM 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向任何
第三方发出、与第三方展开或促成与第三方的任何谈判或讨论,只要该等谈判或讨
论与公司和 BEM 间拟进行的资产或股权收购交易造成竞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交易对价、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合作内容
尚在谈判、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属于体现双方合作意愿的框
架性、意向性约定,并未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违约条款,同时,公司尚需根据
约定对华达利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因此具体交易方案、交易对价、标的资产范围等
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
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
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
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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