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09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行多渠道融资,满足经营需要,2015年10月26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亿城山水”)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
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光大信托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向天津亿城山水发
放信托贷款40,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8.6%。本次信托融资由天津亿城山水
以其拥有的虹都中心1、2号楼在建工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虹都中心
1-4号楼,虹都名苑1-5,19-20号楼地下车库-101商业在建工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现存对外担保余额为 196,470 万元。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余额为 236,47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7%。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同意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15 年度(自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6 年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前,下同)公司为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净增加额
不超过 380,000 万元,其中为天津亿城山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80,000 万元,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 2015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上公告均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按照上述授权审批了本事
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27 日
住所:红桥区西青道 84 号办公楼 5 层 52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劼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从事广告业务;房屋租赁;酒店管理。(国家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股东情况: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5%,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股 50.5%。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亿城山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40,083.14 万元,
负债为 182,215.98 万元,净资产为 57,867.15 万元;2014 年度,天津亿城山水
营业收入为 111,497.37 万元,利润总额为 17,098.55 万元,净利润为 12,783.78
万元。天津亿城山水目前最新的信用等级为 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债权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投资为天津亿城山水向光大信托贷款人民币 40,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亿城山水提供此项担保旨在满足天津亿城山水的正常经营需求,
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鉴于天津亿城山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董事会认为
此项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计入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40,000 万元后,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 380,000
万元额度已使用 40,000 万元,剩余额度为 340,000 万元,其中为天津亿城山水
提供担保的额度已使用 40,000 万元,剩余额度 40,000 万元。
2、本公司现存对外担保余额为 196,470 万元。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
对外担保余额为 236,47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7%。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方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披露此项担保的相关情
况。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