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8 16: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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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89 公司简称:星光农机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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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8

四、 附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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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章沈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强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222,506,753.66 832,358,229.33 4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46,677,727.13 532,361,104.80 96.61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1,050,068.51 288,185,780.25 -142.00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558,321,358.97 531,068,186.08 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 95,378,129.75 124,442,927.5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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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76,851,472.50 111,941,388.16 -31.3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16.38 22.68 减少 27.78

收益率(%)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4769 0.8296 -42.5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769 0.8296 -42.51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9,253.85 92,131.2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1,611,960.88 2,642,560.88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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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7,567,622.41 19,009,318.36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7,478.65 75,8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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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1,392,947.37 -3,293,233.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税后)

合计 7,893,368.42 18,526,657.25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9,6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州新家园投 65,688,000 32.84 65,688,000 0 境内非国

资管理有限公 无 有法人

钱菊花 30,000,000 15.00 30,000,000 0 境内自然

章沈强 24,312,000 12.16 24,312,000 0 境内自然

北京华晨成长 7,500,000 3.75 7,500,000 境内非国

股权投资基金 未知 有法人

(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 5,400,000 2.70 5,400,000 境内非国

泰股权投资企 未知 有法人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 5,175,000 2.59 5,175,000 境内非国

恒股权投资企 未知 有法人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 4,425,000 2.21 4,425,000 境内非国

瑞股权投资企 未知 有法人

业(有限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 3,071,690 1.54 3,071,690 境内非国

未知

有限公司 有法人

肖冰 3,000,000 1.50 3,000,000 境内自然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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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领庆创业 2,250,000 1.13 2,250,000 境内非国

未知

投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浙江红十月投 2,250,000 1.13 2,250,000 境内非国

资合伙企业 未知 有法人

(有限合伙)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71,690 人民币普通股 3,071,690

陈建成 460,1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100

耿建富 283,2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200

卫炳生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白玲玲 218,7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700

邵小峰 176,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6,900

黄小芹 166,725 人民币普通股 166,725

李义转 1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7,000

文捷 13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300

赵淑梅 117,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前十名股东中,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行动的说明 章沈强与钱菊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肖冰为一致行动人,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未知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报告期内其持有数量的增减变化

和质押、冻结、托管情况,也不知晓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无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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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公司对部分地区信用较

应收账款 41,599,620.16 5,713,758.68 628.06% 好的经销商给予一定的信用政

策所致。

主要系募投项目预付款增加所

预付款项 35,163,292.94 8,211,372.37 328.23%

致。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银行理财资

应收利息 2,327,561.79 309,359.31 652.38%

金计提利息所致。

主要系尚未收到已申报的工伤

其他应收款 1,344,324.68 245,032.04 448.63%

保险。

主要系本期为配合市场销售进

存货 57,718,612.88 32,276,923.49 78.82%

行了一定程度的备货。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在经营旺季

对供应商采用了现款结算的付

应付票据 40,083,560.00 236,270,000.00 -83.03%

款方式,导致期末应付票据余

额减少。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在经营旺季

应付账款 96,466,469.01 32,136,573.30 200.18% 对供应商采用了现款结算的付

款方式。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预缴企业所

得税时抵减了去年同期按照

应交税费 -3,529,715.32 -15,530,609.21 -77.27%

25%税率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额所致。

主要系期末尚余部分分红款未

其他应付款 1,988,968.09 1,139,362.36 74.57%

发放所致。

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增加

股本 200,000,000.00 150,000,000.00 33.33%

所致。

主要系募集资金溢价部份增加

资本公积 574,589,377.93 127,125,277.93 351.99%

所致。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售后服务费用、经销商

销售费用 11,354,527.16 5,160,117.25 120.04%

会务费等增加所致。

主要系研发投入、员工薪酬、

管理费用 43,085,659.38 28,790,401.14 49.65%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增加所

致。

财务费用 -3,269,602.04 -1,815,857.79 80.06% 主要系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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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主要系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

资产减值损失 1,909,222.19 211,198.79 803.99%

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

投资收益 19,009,318.36 13,024,855.59 45.95%

的投资收益增加。

主要系截止报告期公司公益捐

营业外支出 336,063.06 799,640.50 -57.97%

赠较往年有所减少。

主要是公司净利润下降及公开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69 0.8296 -42.51% 发行股份后股本增加导致每股

收益摊薄所致。

主要是公司净利润下降及公开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69 0.8296 -42.51% 发行股份后股本增加导致每股

收益摊薄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毛利率较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6,851,472.50 111,941,388.16 -31.35% 上年同期下降及期间费用上升

的净利润 所致。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年度在销售旺季时对

部分地区信用较好的经销商给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予一定的信用政策,同时在经

-121,050,068.51 288,185,780.25 -142.00%

流量净额 营旺季对供应商采用了付款周

期提前及现款结算的付款方

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70,584,920.06 -6,927,679.29 5249.34%

流量净额 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本期首发上市成功筹集

536,137,500.00 -138,761,680.00 -486.37%

流量净额 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详见 2015 年 9 月 25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201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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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承 是否

承诺时 有

诺 诺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期 履

背 类 严格

限 行

景 型 履行

承诺时

间:

湖州新 2015-0

家园投 1、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视公司股价走势,通过合法形式增持公司股票, 7-10

司 其

资管理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是 是

股 他

有限公 2、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做减持; 期

司 限:201

6年1月

9日

其 星光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承诺时 是 是

他 机股份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间:

有限公 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上市”), 本公司于此作出如下 2014-0

司 承诺: 4-05

1、《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对其真 期限: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长期

2、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机关

与 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首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公司将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

次 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为公司

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开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发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行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相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关 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

的 限,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

承 发生时, 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诺 4、为保持股份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在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

确保该等人员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在内的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等文件。若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 本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

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

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

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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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公司将严格依

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其 湖州新 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 于此郑重承诺如下: 承诺时 是 是

他 家园投 一、关于减持股份公司股票的承诺 间:

资管理 本公司在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无减持意向。 2014-0

有限公 二、关于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限的追加承诺 4-05

司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承 期限:

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长期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股份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公司将同意股份公司自有权机

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

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股份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公司将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

定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根据届时

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整)。

3.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具

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持股份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制定的《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五、关于股份公司未履行有关承诺的承诺

1.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 若股份公司未履行其作出的回购承诺, 在本公司增

持股份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其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公司的要约收购

义务的前提下, 本公司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

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

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股份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股份公司应依其承诺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但股份公司未履行承诺的, 本公司将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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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锁定期承诺的前提下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视届时股份公司回购股票

的资金缺口而定)股份公司股票, 并将出售股票所得赠予股份公司以协助股

份公司支付回购价款。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承诺, 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

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三条、第四条承诺, 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

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

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公司将严格依

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与 其 湖州新 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 曾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就本公 承诺时 是 是

首 他 家园投 司所持股份不存在代持、质押、冻结、查封等情形、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锁 间:

次 资管理 定、股份公司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股份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等与本次发行 2014-0

公 有限公 上市有关的事项作出了相关承诺。 4-05

开 司 若本公司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股份

发 公司所有。 期限:

行 若本公司违反除股份锁定以外上述其他承诺, 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 长期

相 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关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的 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

承 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与 其 章沈 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曾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就股份 承诺时 是 是

首 他 强、钱 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股份公司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股份公司员工住房公 间:

次 菊花 积金、整体变更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作出了相关承 2014-0

公 诺。 4-05

开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股份

发 公司所有。 期限:

行 若本人违反除股份锁定以外上述其他承诺,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 长期

相 分红、绩效薪酬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股份

关 公司可以对本人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的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承 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

诺 /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与 其 章沈强 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同时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承诺时 是 是

首 他 于此郑重承诺如下: 间:

次 1.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 2014-0

公 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05

开 (“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发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期限:

行 规定作相应调整, 减持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每年减持的 长期

相 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 25%, 减持后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

关 仍能保持本人与钱菊花、新家园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地位, 在职务变更、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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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 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承 2.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诺 于发行价,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

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

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3.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

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

准;

4.为保持股份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制定的《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若本人违反上述第 1 条、第 2 条承诺, 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全部收

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若本人违反上述第 3 条、第 4 条承诺, 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绩效薪酬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股份公司可

以对本人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人将严格依法执

行该等裁判、决定。

其 钱菊花 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同时担任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 于此郑 承诺时 是 是

他 重承诺如下: 间:

1、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2014-0

于发行价,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 4-05

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

与 情形下,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期限:

首 2、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无减持意向。 长期

次 3、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公 股说明书”)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开 对判断股份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人将

发 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

行 公开发售的股份, 回购价格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

相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关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的 4、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承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诺 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

时, 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本人违反上述第 1 条、第 2 条承诺, 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全部收

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若本人违反上述第 3 条、第 4 条承诺, 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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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绩效薪酬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股份公司可

以对本人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人将严格依法执

行该等裁判、决定。

其 星光农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 若 承诺时 是 是

他 机股份 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 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 间:

有限公 (不含独立董事,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 2014-0

司 施。 4-05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期

产。 限:201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8年4月

1.股价稳定措施: 26 日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

与 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首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次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

公 市条件, 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开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

发 选择:

行 i.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且控

相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

关 的要约收购义务; 或

的 ii.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

承 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诺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

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

件, 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在每一个自然年度, 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实施回购股票

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

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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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

且回购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

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

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四.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 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

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

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

下,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

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

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

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

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 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

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 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

司股票计划, 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

实施要约收购。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且用于增持

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的 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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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解 湖州新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 承诺时 是 是

决 家园投 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间:

同 资管理 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2014-0

与 业 有限公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4-05

首 竞 司、章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次 争 沈强、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拥有权益的 期限:

公 钱菊花 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 长期

开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发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

行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相 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 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

关 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

的 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本公司)及本人

承 (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

诺 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

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 钱菊花 本人钱菊花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实际控 承诺时 是 是

他 制人,特承诺如下: 间:

1、本人钱菊花现持有股份公司 30,000,000 股股份,本人持有湖州新家园投 2012-0

资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 5-18

65,688,000 股股份。除此以外,本人不存在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 期限:

2、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持有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长期

本人持有的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40%股权之上未设立任何信托或

其他代持股约定。

3、本人钱菊花在股份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本人不存在受委托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况,也不存在类似安排。

4、本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权属完整,没有质押,股东权利行使没有

障碍和特别限制。

5、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本人投资的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

从事投资业务。本人投资的企业将不存在于股份公司现有业务范围中、农业

机械的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今后本人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

业务范围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如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认定本人从事与股份

公司经营活动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相关要求后,本人将终

止相关业务或以公允价格向股份公司转让相关业务。

6、本人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该股份,也不由股

份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7、本人未与股份公司签订任何借款、担保等协议。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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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人地位与股份公司发生任何违规的关联交易损失股份公司利益。本人不存在

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

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为本人或者湖州新家

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本人目前无尚未了结或合理预见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案件。

9、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股

份公司的股份制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其 章沈强 本人章沈强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实际控 承诺时 是 是

他 制人,特承诺如下: 间:

1、本人章沈强现持有股份公司 24,312,000 股股份,本人持有湖州新家园投 2012-0

资管理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 5-18

65,688,000 股股份。除此以外,本人不存在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 期限:

2、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持有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长期

本人持有的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60%股权之上未设立任何信托或

其他代持股约定。

3、本人章沈强在股份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本人不存在受委托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况,也不存在类似安排。

与 4、本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权属完整,没有质押,股东权利行使没有

首 障碍和特别限制。

次 5、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本人投资的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

公 从事投资业务。本人投资的企业将不存在于股份公司现有业务范围中、农业

开 机械的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今后本人也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

发 业务范围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如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认定本人从事与股份

行 公司经营活动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相关要求后,本人将终

相 止相关业务或以公允价格向股份公司转让相关业务。

关 6、本人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票

的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该股份,也不由股

承 份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在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诺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7、本人章沈强未与股份公司签订任何借款、担保等协议。本人不会利用实

际控制人地位与股份公司发生任何违规的关联交易损失股份公司利益。本人

不存在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

人地位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为本人或者湖

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本人目前无尚未了结或合理预见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案件。

9、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股

份公司的股份制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与 其 湖州新 本公司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承诺时 是 是

首 他 家园投 “股份公司”)股东,本公司特承诺如下: 间:

次 资管理 1、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 65,688,000 股股份,本公司现有的股东章沈强夫妇 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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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 有限公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沈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除此之外本公司 5-18

开 司 与股份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不存在

发 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 期限:

行 2、本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本公司是股份公司实际股东, 长期

相 不存在受委托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况,也不存在类

关 似安排。

的 3、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权属完整,没有质押,股东权利行使没有障

承 碍和特别限制。

诺 4、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本公司未从事与股份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范

围中、农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今后本公司也不会从

事与股份公司业务范围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如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认定本

公司从事与股份公司经营活动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相关要

求后,本公司将终止相关业务或以公允价格向股份公司转让相关业务。

5、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6、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该股份,也不由股

份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在章沈强先生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本公司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章沈强先生离职后半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公司

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7、本公司未与股份公司签订任何借款、担保等协议。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

股东地位与股份公司发生任何违规的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利益。本公司不

存在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8、本公司目前无尚未了结或合理预见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案件。

9、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

股份公司的股份制锁定另有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股 北京华 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股份公司 5%的股份, 于此郑重承诺如下: 承诺时 是 是

份 晨成长 1.在本单位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本单位减持股份公司股 间:

限 股权投 票时以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2014-0

售 资基金 的合法方式进行转让。 4-05

(有限 2.在本单位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股票数量不

合伙) 超过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 100%, 股票减持的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 期限:

格确定。 2018 年

3.在本单位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股份公司 4 月 26

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日

本单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单位同意将减持股票所

获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本单位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

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 本单位将严格依

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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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 北京华 本企业北京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时 是 是

他 晨成长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东,本企业特承诺如下: 间:

股权投 1、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 7,500,000 股股份,本企业不存在以其他任何方式 2012-0

资基金 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 5-18

(有限 2、本企业在股份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本企业是股份公司实际股东,

合伙) 不存在受委托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况,也不存在类 期限:

似安排。 长期

3、本企业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权属完整,没有质押,股东权利行使没有障

碍和特别限制。

4、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5、本企业作为股份公司股东,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

份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股份。

6、本企业未与股份公司签订任何借款、担保等协议。本企业不会利用股东

地位与股份公司发生任何违规的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利益。本企业不存在

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7、本企业目前无尚未了结或合理预见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案件。

8、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

股份公司的股份制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与 解 湖州新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股份公司尚有面积为 1068.50 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 承诺时 是 是

首 决 家园投 所有权证的两处房屋(以下简称“目标房屋”)。新家园投资、章沈强、钱菊 间:

次 土 资管理 花承诺, 如该目标房屋被相关有权部门要求拆除, 或股份公司因使用该等 2012-0

公 地 有限公 目标房屋而受到任何处罚, 新家园投资、章沈强及钱菊花将承担股份公司相 5-18

开 等 司、章 关拆除、搬迁费用、股份公司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股份公司全部的罚

发 产 沈强、 款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 保证股份公司不受到损失。 期限:

行 权 钱菊花 长期

相 瑕

关 疵

与 其 湖州新 由于股份公司生产人员流动性较大等原因, 故股份公司存在未能于 2009 年 承诺时 是 是

首 他 家园投 度、2010 年度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其中, 股份公司于 2009 间:

次 资管理 年度未为其 180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欠缴金额为 281,586.86 元; 股份 2012-0

公 有限公 公司于 2010 年度未为其 245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欠缴金额为 5-18

开 司、章 390,473.59 元。章沈强、钱菊花、新家园投资承诺: 若股份公司因首次公开

发 沈强、 发行上市之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规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 新 期限:

行 钱菊花 家园投资、章沈强、钱菊花将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共同为股份公司补缴各项 长期

相 住房公积金, 承担任何罚款等一切可能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 保证股份

关 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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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 其 章沈 星光农机的前身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进行股份制改制 承诺时 是 是

首 他 强、钱 过程中, 将其 15,797,792.92 元盈余公积、27,740,643.24 元未分配利润转 间:

次 菊花 出, 形成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3,538,436.16 元。 2012-0

公 本人现就星光农机未来可能将由上述由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而形成 2-12

开 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3,538,436.16 元转增股份公司股本相关的涉税事项

发 作出如下承诺: 自本申明出具之日起, 如星光农机将上述由盈余公积和未 期限:

行 分配利润转增而形成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为股份公司股本, 长期

相 本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税收征管规定, 并根据有关税务部门的要

关 求就转增股本过程中个人所得的部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沈强

日期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9,430,038.75 503,020,747.3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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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1,599,620.16 5,713,758.68

预付款项 35,163,292.94 8,211,372.3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327,561.79 309,359.3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44,324.68 245,032.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7,718,612.88 32,276,923.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9,390,000.00 0

流动资产合计 936,973,451.20 549,777,193.2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9,715,347.67 198,629,908.45

在建工程 25,380,063.50 20,379,547.4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6,399,639.56 47,099,878.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167,997.66 12,445,313.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70,254.07 4,026,38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5,533,302.46 282,581,036.12

资产总计 1,222,506,753.66 832,358,229.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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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0,083,560.00 236,270,000

应付账款 96,466,469.01 32,136,573.30

预收款项 7,684,982.78 10,213,560.2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333,068.19 8,925,644.82

应交税费 -3,529,715.32 -15,530,609.2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88,968.09 1,139,362.3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0,027,332.75 273,154,531.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8,971,693.78 8,610,092.99

递延收益 16,830,000.00 18,23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801,693.78 26,842,592.99

负债合计 175,829,026.53 299,997,124.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74,589,377.93 127,125,277.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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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专项储备 7,507,676.87 6,033,284.29

盈余公积 46,920,254.26 46,920,254.2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17,660,418.07 202,282,288.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6,677,727.13 532,361,104.8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6,677,727.13 532,361,104.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2,506,753.66 832,358,229.33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9,430,038.75 503,020,747.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1,599,620.16 5,713,758.68

预付款项 35,163,292.94 8,211,372.37

应收利息 2,327,561.79 309,359.3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44,324.68 245,032.04

存货 57,718,612.88 32,276,923.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9,390,000.00 0

流动资产合计 936,973,451.20 549,777,193.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9,715,347.67 198,629,908.45

在建工程 25,380,063.50 20,379,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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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6,399,639.56 47,099,878.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167,997.66 12,445,313.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70,254.07 4,026,38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5,533,302.46 282,581,036.12

资产总计 1,222,506,753.66 832,358,229.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0,083,560.00 236,270,000.00

应付账款 96,466,469.01 32,136,573.30

预收款项 7,684,982.78 10,213,560.27

应付职工薪酬 7,333,068.19 8,925,644.82

应交税费 -3,529,715.32 -15,530,609.2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88,968.09 1,139,362.3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0,027,332.75 273,154,531.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8,971,693.78 8,610,092.99

递延收益 16,830,000.00 18,23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801,693.78 26,842,5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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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负债合计 175,829,026.53 299,997,124.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0,000,000.00 1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74,589,377.93 127,125,277.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7,507,676.87 6,033,284.29

盈余公积 46,920,254.26 46,920,254.26

未分配利润 217,660,418.07 202,282,288.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6,677,727.13 532,361,104.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2,506,753.66 832,358,229.33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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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月) 月)

一、营业总收入 204,876,717.97 164,840,207.92 558,321,358.97 531,068,186.08

其中:营业收入 204,876,717.97 164,840,207.92 558,321,358.97 531,068,186.0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1,225,444.27 126,229,068.98 468,203,900.41 399,362,555.47

其中:营业成本 145,823,323.97 114,716,072.37 414,565,772.35 366,482,683.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811.67 161,645.64 558,321.37 534,012.56

销售费用 5,034,484.76 -210,823.93 11,354,527.16 5,160,117.25

管理费用 19,146,141.78 11,499,578.24 43,085,659.38 28,790,401.14

财务费用 -716,454.06 -8,078.26 -3,269,602.04 -1,815,857.79

资产减值损失 1,736,136.15 70,674.92 1,909,222.19 211,198.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7,567,622.41 4,423,665.63 19,009,318.36 13,024,855.59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41,218,896.11 43,034,804.57 109,126,776.92 144,730,486.2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919,756.44 1,307,639.46 3,146,635.58 2,493,243.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90,316.91 213,871.36 93,194.26 213,871.36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1,063.06 238,289.93 336,063.06 799,640.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1,063.06 1,063.06 1,3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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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2,937,589.49 44,104,154.10 111,937,349.44 146,424,088.7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57,154.60 6,377,740.98 16,559,219.69 21,981,161.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36,980,434.89 37,726,413.12 95,378,129.75 124,442,927.58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6,980,434.89 37,726,413.12 95,378,129.75 124,442,927.58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980,434.89 37,726,413.12 95,378,129.75 124,442,927.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6,980,434.89 37,726,413.12 95,378,129.75 124,442,927.58

综合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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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49 0.2515 0.4769 0.8296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1849 0.2515 0.4769 0.8296

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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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末金额 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204,876,717.97 164,840,207.92 558,321,358.97 531,068,186.08

减:营业成本 145,823,323.97 114,716,072.37 414,565,772.35 366,482,683.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811.67 161,645.64 558,321.37 534,012.56

销售费用 5,034,484.76 -210,823.93 11,354,527.16 5,160,117.25

管理费用 19,146,141.78 11,499,578.24 43,085,659.38 28,790,401.14

财务费用 -716,454.06 -8,078.26 -3,269,602.04 -1,815,857.79

资产减值损失 1,736,136.15 70,674.92 1,909,222.19 211,198.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7,567,622.41 4,423,665.63 19,009,318.36 13,024,855.59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 -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41,218,896.11 43,034,804.57 109,126,776.92 144,730,486.2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919,756.44 1,307,639.46 3,146,635.58 2,493,243.05

其中:非流动资产 2,877.35 - 93,194.26 213,871.36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1,063.06 238,289.93 336,063.06 799,640.50

其中:非流动资产 - 1,340.93 1,063.06 1,340.93

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42,937,589.49 44,104,154.10 111,937,349.44 146,424,088.75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57,154.60 6,377,740.98 16,559,219.69 21,981,161.1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6,980,434.89 37,726,413.12 95,378,129.75 124,442,927.58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 -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 -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29 / 34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 -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 -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 -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 -

差额

- -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980,434.89 37,726,413.12 95,378,129.75 124,442,927.5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49 0.2515 0.4769 0.8296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49 0.2515 0.4769 0.8296

(元/股)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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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1,810,101.13 573,550,869.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40,265.57 23,419,623.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350,366.70 596,970,493.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9,440,906.60 254,773,220.9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4,234,105.58 21,360,658.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00,451.44 17,529,908.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824,971.59 15,120,92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1,400,435.21 308,784,71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1,050,068.51 288,185,780.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1,685,067.00 1,81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009,318.36 13,024,855.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75,170.00 411,418.63

31 / 34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71,069,555.36 1,825,436,274.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0,579,408.42 20,363,953.5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01,075,067.00 1,81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1,654,475.42 1,832,363,95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70,584,920.06 -6,927,679.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4,761,8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135,000.00 62,5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2,896,800.00 62,57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6,717,520.00 75,591,68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41,780.00 125,74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759,300.00 201,336,68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6,137,500.00 -138,761,68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02,511.43 142,496,420.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4,885,747.32 348,488,149.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9,388,258.75 490,984,570.66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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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1-9 月) 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1,810,101.13 573,550,869.7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40,265.57 23,419,623.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350,366.70 596,970,493.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9,440,906.60 254,773,220.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234,105.58 21,360,658.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00,451.44 17,529,908.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824,971.59 15,120,92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1,400,435.21 308,784,71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50,068.51 288,185,780.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1,685,067.00 1,81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009,318.36 13,024,855.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75,170.00 411,418.63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71,069,555.36 1,825,436,274.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0,579,408.42 20,363,953.5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01,075,067.00 1,81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1,654,475.42 1,832,363,95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0,584,920.06 -6,927,679.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4,761,8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135,000.00 62,5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2,896,800.00 62,57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6,717,520.00 75,591,680.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41,780.00 125,74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759,300.00 201,336,68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137,500.00 -138,761,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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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02,511.43 142,496,420.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4,885,747.32 348,488,149.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9,388,258.75 490,984,570.66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强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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