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8 16: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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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5-04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厦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监事李

晓鹏、彭兴宇、陈斌、魏爱云、李景华、查剑秋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

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批准公司按照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编制的二零一五年第三季度报

告和季报摘要,认为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关于同步披露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批准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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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

本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76

亿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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