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陈繁华总经理提名,公司拟聘任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对此,我们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对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的任职条件和
履职能力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履职条件,无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禁入情况,具备诚实守信的优秀品德、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具有丰
富的机场行业履职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责相适应的职业条件和履职能力,同意
聘任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聘任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张建军、汪军民、黄亚英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