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6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
8 人,公司董事魏泽春、独立董事丁健、杜守颖、赵强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行使了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请参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的信息。
2、《关于公司与美国科研团队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化学药研发平台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之独立
意见请参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