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0 月 26 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熊晓萍女士任期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届满,因个人原因,其
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晓萍女士将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本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将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直至本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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