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家纺: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方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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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家纺 公告编号:2015-037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家纺”或“公司”)2015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合资成立梦洁家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公司的框架协议的

公告》(2015-018)。公司拟出资 1,000 万元与长沙财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

立“深圳前海梦金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

公司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方案的议案》。鉴于合资公司在工商登记以及组织架构搭

建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方案进行相关调整:公司合资方变更

为长沙财中壹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中壹邦”);合资公司的名称变

更为“梦金所(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金所”);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 3,333 万元人民币现金

出资,占 33.33%股份;财中壹邦以 6,667 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占 66.67%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后的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长沙财中壹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湘江世纪城富湾国际 3-501

法定代表人:于扬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1

营业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

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中壹邦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任何关联

关系。

三、调整后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梦金所(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工商部门核

准)

公司住所:嘉定区沪宜公路 5358 号 2 层 J24 室

总投资额:梦金所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甲方投资 3,333 万元,占比

33.33%,乙方投资 6,667 万元,占比 66.67%。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

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资产管理,投资咨

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

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日用百货的销售。

四、调整后的合作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设立“梦金所”的目的:通过源于产业、服务于产业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

式,发挥产业资本优势,密切联系上下游客户,推动梦洁家纺向互联网转型,促

进产业跨越式大发展。

(二)投资

1、投资时间:本协议签订后,按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缴纳出资 。

2、经营承诺:由乙方推荐具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经验的总经理以及执行团

队,并由乙方对经营业绩做出承诺,在公司注册完成后二年之内累计完成 2,000

万元年税后净利润 。

3、回购承诺:甲方承诺在公司税后净利润达到 1,000 万元,且公司营运管

2

理和经营团队得到甲方评审认可,经过相关尽职调查,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

况下,启动并购程序,将乙方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收购回甲方 。

4、投资方式: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缴纳出资。

(三)公司管理

1、公司管理架构:公司应当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并由该等管理机构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决策、监督的权利。

2、公司股东会: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

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

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会

行使下列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其余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设立 5 名董事,乙方委派 4 名人员,甲方

委派 1 名人员。乙方委派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董事会每季度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召

开一次。

除了下面所列“重大事件”(条款 2.6)外,董事会决议获得半数以上董事通

3

过即可生效;对于重大事件的决议,应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才能生效。

4、公司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1 名监事。监事任期每届 3 年,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权利。监事由甲方委派。

5、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 CEO 负责制,由公

司聘请一名总经理 CEO,由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一名财务负责人(CFO)负责公司财务,由甲方委派,由董事会聘任。

6、重大事件:

(1) 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的改变,在非主营业务领域的扩张;

(2) 公司的收购、清盘、兼并、重组、清算、解散、申请破产、重整或

类似的行为;

(3) 在年度计划之外出售公司子公司及股权/股份或非正常出售公司任

何资产;

(4) 成立任何合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或非独资子公司;

(5) 公司上市计划,包括时间、上市方式、价格和地点,但本文件约定

的合格上市除外;

(6) 除合格上市及应由股东会决议外任何证券的发行 (包括但不限于股

权/股份和债权类及/或可转换证券);

(7) 公司薪酬计划和业务年度计划书等(“年度计划”);

(8) 对外授权使用公司的商标及专利等无形资产;

(9) 董事会规模的改变及任何有别于上述有关股东委派董事之安排;

(10) 变更公司聘任的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财政年度、审计政策的

变动。

(四)员工承诺

关键人员承诺和聘用合同: 关键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与运营

人员,应与公司签署一个聘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不少于 5 年非竞争性条款(但

高级技术顾问等人员可不受非竞争性条款的限制)和保密条款,公司同意为此支

付成本和费用。

(五)保密

现有甲乙双方和公司都应对本次投资行为保守秘密;如果任何一方需要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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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顾问,该顾问须同意履行相同的保密条款;任何一方或相关第三方按法律

或上市规则公布有关事项不受此条款限制。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其中不应包

括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影响公司一般经营的情况。

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后,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公司股东会及时评估

该不可抗力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程度,并向甲乙双方报送该评估报

告。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本协议的修订必须由本协

议各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调整投资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案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

此次调整将有利于合资公司更好的搭建专业团队,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合资公司

的运营效率,降低合资公司的运营风险,搭建更加合理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公司

上下游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使得上下游客户与公司共同成长,巩固公司在产业链

的核心地位。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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