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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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制定了《关于公司战

略转型发展规划纲要》,拟定了通过整合两岸医疗和养老资源,及并购和战略投资优

质股权等集团化运营方式,转型进入以医养结合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的战略规划(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在此背景下,公司逐步

梳理内部股权结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材料”)是公司

为上海地区瓷砖销售业务成立的销售子公司,自公司上海瓷砖生产线搬迁到江西生产

基地后,公司重新梳理销售渠道,并将装饰材料的销售业务逐步转到公司的全国性销

售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建材”),近期,装饰材料公司

已无实际销售经营业务,因此,公司决定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装饰材料全部股权,

即将公司直接持有的装饰材料 98.60%股权,以及通过斯米克建材间接持有的装饰材

料 1.40%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斯米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科技”)。

同时,出售股权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转型发展大健康产业之需,以加快推进转型

进展。

2、经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材料科技的全部股权,并同意公司、斯米克建材与材料科技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8,850 万元(人民币,以下同),系交易各方

根据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

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546 号]进行协商,依照评估价

值确定。

由于上海斯米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

董事李慈雄、王其鑫、宋源诚因在交易对方或在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担任董事职

务而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

码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斯米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 年 6 月 15 日

注册资本:720 万美元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杜行浦星公路(沈杜公路南堍)

法定代表人:李慈雄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芯片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25,527.36 万元,

负债为 20,464.41 万元,股东权益为 5,062.9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0.17%。2015 年

1-9 月营业总收入为 77.08 万元,净利润为-985.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材料科技自成立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鉴于材料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与

材料科技进行本次交易,不会出现不能支付股权转让款等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装饰材料 100%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

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可主张之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2、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3 月 30 日

注册号:91310112631749819A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 2121 号 28 幢 A 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斌

注册资本: 12,844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陶瓷、卫生洁具、建筑装潢材料及备品配件、焊接材料的销售,附

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持股比例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664 98.6%

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 180 1.4%

合计 12,844 100%

4、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5、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项目(单位: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0,734,532.61 47,833,515.61

负债总额 8,620,195.01 84,441,025.76

应收款项总额 19,233,278.67 23,689,131.22

净资产 82,114,337.60 -36,607,510.15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03,964,913.48 169,372,329.93

营业利润 -7,916,460.38 -8,142,449.77

净利润 -7,918,152.25 -8,113,15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298.11 -2,289,286.8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原是公司为上海地区瓷砖销售业务成立的销售

子公司,自公司上海瓷砖生产线搬迁到江西生产基地后,公司重新梳理销售渠道,并

将装饰材料的销售业务逐步转到公司的全国性销售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

近期,装饰材料已无实际销售经营业务。

6、交易标的审计和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及评估机构对装饰材料的资

产、负债进行审计和评估,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

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15SHA20049]和万隆(上海)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上海斯米克装

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546 号]。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装饰材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了评估,评估范围为装饰材料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上列示的全部资产与负债,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3,157,872.39 32,006,354.87 8,848,482.48 38.21

非流动资产 67,576,660.22 65,090,721.00 -2,485,939.22 -3.68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48,772,600.61 47,103,076.00 -1,669,524.61 -3.42

固定资产 6,507,977.59 6,649,314.00 141,336.41 2.17

其中:房屋建筑物类 6,382,200.00 6,382,152.00 -48.00

设备类 125,777.59 267,162.00 141,384.41 112.4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1,613,517.24 11,162,956.00 -450,561.24 -3.88

长期待摊费用 175,375.00 175,37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7,189.78 -507,189.78 -100.00

资产总计 90,734,532.61 97,097,075.87 6,362,543.26 7.01

流动负债 8,620,195.01 8,620,195.01

负债总计 8,620,195.01 8,620,195.01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82,114,337.60 88,476,880.86 6,362,543.26 7.75

7、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99%。

8、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装饰材料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待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装饰材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

为装饰材料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形,该子公司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8,850 万元,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装饰材料的股权评估价

值确定。

根据分别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

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15SHA20049]和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546 号],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装饰材料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8,847.69 万元。经转让双方

协商,本次公司转让装饰材料 100%股权的交易定价依照评估价值确定为 8,850 万元,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实际交割日之间装饰材料的损益由材料科技享有或承担。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各方:

甲方:公司

乙方:斯米克建材

丙方:材料科技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装饰材料总计 98.6%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2、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装饰材料总计 1.4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1、本次甲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726.10 万元。

2、本次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3.90 万元。

3、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三方根据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由万隆(上

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

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546 号]进行协商,依照评估价值确定。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款 8,850 万元,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支付 1500 万元;

2、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050 万元。

3、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款项 4,300 万元。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

1、装饰材料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交割日。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未经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

乙方不得就标的股权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且应通过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

有效的措施,保证斯米克装饰在过渡期内不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

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3、三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股权对应的亏损或盈利均由丙方承担或

享有。

4、三方同意,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所产生的税费,由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生效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经三方盖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其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4、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其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产生装饰材料人员安置等遗留问题。公司本次转让股权所获资

金主要用于公司转型发展大健康产业之需,以加快推进转型进展。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会与材料科技等关联方形成同业竞争,但公司与装饰材料之间所发生的日常业

务往来均成为关联交易,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装饰材料将不再从事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同、

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装饰材料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 2121 号浦江镇 501 街坊 7/1 丘的房

屋建筑物,其中有部分是用于公司瓷砖产品销售展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须向装

饰材料租赁继续使用,该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在签订该租赁合同时,按照《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装饰材料是公司为上海地区瓷砖销售业务成立的销售子公司,自公司上海瓷砖生

产线搬迁到江西生产基地后,公司重新梳理销售渠道,并将装饰材料的销售业务逐步

转到公司的全国性销售子公司斯米克建材,近期,装饰材料公司已无实际销售经营业

务,因此,公司决定转让装饰材料全部股权。同时,出售股权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公

司转型发展大健康产业之需,以加快推进转型进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转让装饰材料股权,预计产生出售股权投资利得约630万元,如股权转让的工

商变更登记在2015年底前完成,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增加约630万元。

2、此次转让装饰材料股权后,装饰材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如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在2015年底前完成,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增加约3700万元,包

括:(1)因处置装饰材料名下投资性房地产,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原按25%税率计算,现按处置年度有效税率0%计算,影响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

约600万元;(2)公司以房地产对装饰材料出资,出资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原在

合并报表中属于内部利润予以冲销,现因装饰材料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使得房地

产评估增值实现为合并利润,影响净利润增加约3,100万元。

八、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公司未与材料科技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98.2%股权,以及通过上海斯米

克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40%股权全部转让给关联方

上海斯米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分别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

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15SHA20049]和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 1546 号],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 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8,847.69

万元(人民币,下同)。经转让双方协商,公司转让股权的交易定价依照股东权益评

估价值确定为 8,850 万元。

鉴于上海斯米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以上构成关联

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公司与

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并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

5、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项目涉及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6、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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