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5-52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星
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5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
2 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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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了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供劳务金额为 1,017.10
万元、租赁资产(租入)金额为 1,931.99 万元、租赁资产(出租)
金额为 266.00 万元。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双
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
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
实施。
关联董事张冉玮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 7 名董事均
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度京津唐电网发电权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度京津唐
电网发电权交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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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签订<2015 年度京津唐电网发电权交易协议>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公司贷款规模核准及相关授权的
议案》。
核准公司 2016 年度贷款规模不超过 6 亿元,贷款方式分别为信
用、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承兑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
表董事会在核准额度范围内做出以公司资产提供抵、质押的决定,并
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
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2∶30 在公司 3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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