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77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修订说明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修订说
明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5),为便于投资者对本次修订进一步理解与查阅,公司就
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修订章节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
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的
修订尚待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节 本次非公 盛世和金与盛世聚金目前不持有 盛世和金与盛世聚金目前不持有
开发行股票方案概 公司股份。二者的普通合伙人深 公司股份。2015 年 10 月 19 日,
要之“三、发行对 圳盛世景的实际控制人吴敏文和 欧加林签署了入伙的合伙协议,对
象及其与本公司的 宁新江是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非公 盛世和金与盛世聚金分别认缴出
关系” 开发行前吴敏文和宁新江间接通 资 200 万元;北京盈时签署了入伙
过盛世昌金控制长百集团股票 的合伙协议,对盛世和金与盛世聚
11,127,590 股 占 公 司 股 份 的 金分别认缴出资 19,800 万元。2015
1
1.96%; 本次发行后,吴敏文和宁 年 10 月 22 日,李萱签署了退伙的
新江实际控制的盛世和金与盛世 变更决定书,撤出对盛世和金与盛
聚金及盛世昌金共持有 公司股 世聚金分别认缴的 200 万元出资
份 37,252,590 股,占发行后公司股 额;深圳盛世景签署了退伙的变更
份的 5.63%。 决定书,撤出对盛世和金与盛世聚
金分别认缴的 19,800 万元出资额。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以上事宜的
工商变更登记仍在办理中。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前北京盈时持有长百
集团股票 5,413,422 股占公司股份
的 0.95%;本次发行后,北京盈时
将持有公司股份 31,538,422 股,占
发行后公司股份的 4.76%。
第一节 本次非公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中
开发行股票方案概 28,500,000 股将由公司控股股东 28,500,000 股将由公司控股股东中
要之“六、本次发 中天资产以现金方式认购;合涌源 天资产以现金方式认购;合涌源发
行是否构成关联交 发展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展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易” 发 行 的 14,250,000 股 后 与 其 关 行的 14,250,000 股后与其关联企
联企业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 业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合
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901,700 计持有公司股份 62,901,700 股,两
股,两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 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 8.57%
8.57%增加到 9.50%;盛世和金与 增加到 9.50%;因此,该等股份认
盛世聚金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 购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 26,125,000 股后,若
届时同一控制下的盛世昌金仍未
减持,则三 者实际控制人吴敏文
和宁新江将通过盛世和金与盛世
聚金及盛世昌金间接持有长百集
团 5.63%股份。因此,该等股份认
购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第二节 本次发行 李萱 1%,深圳盛世景 99% 李萱 1%,深圳盛世景 99%。
对象的基本情况之 2015 年 10 月 19 日,欧加林签署
“一、发行对象的 了入伙的合伙协议,对盛世和金认
2
基本情况”之“(三) 缴出资 200 万元;北京盈时签署了
盛世和金”之“2、 入伙的合伙协议,对盛世和金认缴
发行对象与实际控 出资 19,800 万元。2015 年 10 月
制人之间的股权控 22 日,李萱签署了退伙的变更决
制关系结构图” 定书,撤出对盛世和金认缴的 200
万元出资额;深圳盛世景签署了退
伙的变更决定书,撤出对盛世和金
认缴的 19,800 万元出资额。截至
本预案公告之日,以上事宜的工商
变更登记仍在办理中。
第二节 本次发行 2015 年 10 月 15 日,盛世和金与公 本次发行完成后,盛世和金及其合
对象的基本情况之 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伙人、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因本
“一、发行对象的 合同,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若与 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关联
基本情况”之“(三) 盛世和金同一控制下的盛世昌金 交易事项。
盛世和金”之“5、 届时仍未减持,盛世 和金的实际
本次发行完成后, 控制人吴敏文和宁新江将成为间
发行对象及其合伙 接持有长百集团 5%以上股份的股
人、实际控制人与 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公司是否存在同业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盛世和金的
竞争和关联交易” 实际控制人 宁新江和吴敏文为
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盛世和
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但本公司与盛世和金及其合伙
人、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
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第二节 本次发行 李萱 1%,深圳盛世景 99%。 李萱 1%,深圳盛世景 99%。
对象的基本情况之 2015 年 10 月 19 日,欧加林签署
“一、发行对象的 了入伙的合伙协议,对盛世聚金认
基本情况”之“(四) 缴出资 200 万元;北京盈时签署了
盛世聚金”之“2、 入伙的合伙协议,对盛世聚金认缴
发行对象与实际控 出资 19,800 万元。2015 年 10 月
制人之间的股权控 22 日,李萱签署了退伙的变更决
制关系结构图” 定书,撤出对盛世聚金认缴的 200
3
万元出资额;深圳盛世景签署了退
伙的变更决定书,撤出对盛世聚金
认缴的 19,800 万元出资额。截至
本预案公告之日,以上事宜的工商
变更登记仍在办理中。
第二节 本次发行 2015 年 10 月 15 日,盛世聚金与公 本次发行完成后,盛世聚金及其合
对象的基本情况之 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伙人、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因本
“一、发行对象的 合同,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若与 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关联
基本情况”之“(四) 盛世聚金同一控制下的盛世昌金 交易事项。
盛世聚金”之“5、 届时仍未减持,盛世 聚金的实际
本次发行完成后, 控制人吴敏文和宁新江将成为间
发行对象及其合伙 接持有长百集团 5%以上股份的股
人、实际控制人与 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公司是否存在同业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盛世聚金的
竞争和关联交易” 实际控制人宁新江为公司关联
方。因此,本次向盛世聚金非公开
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公司
与盛世聚金及其合伙人、实际控
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关
联交易。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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