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
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水泵、电机、
金属冲压件、紧固件、不锈钢精密铸件、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
供水设备、配电柜的制造、安装及售后
记机关核定的为准):水泵、电机、金
服务;木板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收购
属冲压件、紧固件、不锈钢精密铸件、
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经营进出
供水设备、配电柜的制造,木板加工,
口业务;污泥处理处置系统的设计、安
金属切削加工;收购本企业生产所需的
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污水处理、饮用
原辅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
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中水回用处理
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
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
项目。
注:本章程修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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