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5-10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十日
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副总经理郑国
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夏克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鲍金林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管聘任发表独立意见:郑国强先生、鲍金
林先生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经审查,郑国强先生、鲍金林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
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郑国强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鲍金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
三、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015-09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鲍金林先生简历:
1972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温岭市物资再
生利用公司财务科长;温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台州天一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钱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名城金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