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5-03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审查,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阳光照明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