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丹东欣
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要求,对欣泰电气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欣泰电气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的议案》,同意为
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长江支行申请的敞口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实际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 亿元
3、实收资本:2 亿元
3、法定代表人:刘晓礌
4、经营范围:变压器设计、制造、维修、调试;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与公司关联关系:沈阳华美与欣泰电气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阳华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56,761,856.27 1,095,840,554.29
负债总额 311,756,513.04 324,135,360.99
其中:流动资产总额 624,307,640.24 667,103,147.90
流动负债总额 291,756,513.04 324,135,360.99
净资产 745,005,343.23 771,705,193.30
利润总额 76,259,795.20 31,411,588.32
资产负债率 29.5% 29.58%
营业收入 681,161,538.50 467,893,162.40
净利润 57,194,846.40 26,699,850.0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欣泰电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由于本次担保为续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
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61%。
上述担保均为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欣泰电气对外担保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欣泰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沈阳华美变压器
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
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江支行申请的敞口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
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实际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
月。
2、监事会意见
欣泰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沈阳华美变压器
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
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江支行申请的敞口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
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实际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
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沈阳华美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内,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
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为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
司提供综合授信续担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询问公司管理层,查阅本次对外担保的决议文件,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等,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欣泰电气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欣泰
电气《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欣泰电气对外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兰 翔 伍文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