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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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

监会计字[2004]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工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工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期应收款核销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普康公司”)对已无法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进行账务核销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普康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

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核

销后普康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核销往来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今后债

权的清收工作;同意控股子公司对该笔长期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

独立董事:孙伯淮、王化成、葛长银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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