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陈冲 郑新芝 文东华
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