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6 08: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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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

和鄂尔多斯市绿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舟实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国泰化工和

绿舟实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80,000

万元,期限5年;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5名,实表决董

事15名(含授权董事),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耿

养谋召集并主持。会议以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

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商贸”)的全资

子公司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80,000

万元。上述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9.57 %。

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

成立日期: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成立于2011年11月11日;

公司注册地址:

国泰化工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林荫南路

西金玉璞学府花苑小区3栋1011;

绿舟实业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林荫南路

西金玉璞学府花苑小区3栋1014室;

法定代表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法定代表人均为薛令光

注册资本:国泰化工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绿舟实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

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范围:

国泰化工业务范围是:

化学原料及煤化工等化工制品制造项目筹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

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绿舟实业业务范围是:煤化工制造及提供有关配套服务项目筹建(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15年9月30日,国泰化工资产总额308,358.11万元,负债总额

270,482.74万元,所有者权益37,875.37万元,实现净利润-321.96万元;绿舟

实业资产总额60,401.27万元,负债总额50,773.91万元,所有者权益9,627.36

万元,实现净利润-220.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

的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泰商贸

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国泰商贸95%股权。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是公司

煤制甲醇项目的主要建设和运营实体,为保障煤制甲醇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

营,公司同意为其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其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可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

投产和运营;该项融资可以盘活固定资产、获得融资,且融资期限较长,能

够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为9.57 %,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风险和影响;上述担保事项符

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160,944.5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2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昊华能源国

际(香港)有限公司于 2013 年与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签订 8,000 万美元的

借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反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 8,000 万美元;为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担保 30,000 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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