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6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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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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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华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剑青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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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43,262,073.16 1,899,281,263.11 1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67,081,130.72 1,099,601,566.85 6.1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81,952,822.62 13.09% 1,609,452,234.02 1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980,481.14 64.62% 92,038,678.43 2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9,097,000.97 6.85% 71,404,732.42 2.6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6,680,903.88 -40.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40.00% 0.30 1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40.00% 0.30 1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3% -0.01% 8.18% -2.7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67,087.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236,408.0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372,097.1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9,566.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32,654.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65,250.00

合计 20,633,946.0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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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00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48% 126,938,745 126,938,745

展有限公司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2% 31,261,572 31,261,572 质押 31,261,572

公司

张华农 境内自然人 9.68% 29,611,237 29,611,237

深圳市雄才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3% 14,168,871 14,168,871

限公司

孙友元 境内自然人 3.75% 11,475,000 11,475,000

深圳市睿星投资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6% 11,207,632 11,207,632

展有限公司

张华军 境内自然人 0.71% 2,180,250 2,180,250

孙洁 境内自然人 0.64% 1,950,000 0

章霖 境内自然人 0.58% 1,771,052 1,771,05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6% 1,092,000 0

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孙洁 1,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2,000

陆伟平 666,600 人民币普通股 666,600

邱尹媛 492,099 人民币普通股 492,099

朱永莲 401,796 人民币普通股 4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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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关明 331,350 人民币普通股 331,35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融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

326,250 人民币普通股 326,250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是张华农控制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张华农与张华军为兄弟关系。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与孙友元存在关联关系。

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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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降低40.6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加大,以及支付给职工

薪酬增加所致;

2、2015年1-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28.23%,主要是公司销售额增加,人民币汇率贬值、政府奖

励补助资金到账等所致。

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64.62%,主要是公司销售额增加,人民币汇率贬值、政府奖励补

助资金到账等所致;

4、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40%。主要是公司销售额增加,人民币汇率贬值、政府奖励补助

资金到账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雄韬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雄韬租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BD TECHNOLOGY LIMITED

持有25%的股权。经2015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拟将

雄韬租赁30%的股权转让给江山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江山新能源将同时受让BD TECHNOLOGY LIMITED所持雄韬租

赁25%的股权),将雄韬租赁10%的股权转让给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三方拟按照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自的

持股比例对雄韬租赁进行增资,增资后雄韬租赁注册资本从1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8182万美元等额人民币。

在各方就正式的交易合同协商谈判的过程中,经咨询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由于雄韬租赁为融资租赁公司,且为中外合资

企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耗费较长时间。鉴于此,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决定退出本次合作,江山新能源将寻

求通过其他方式与BD TECHNOLOGY LIMITED就融资租赁进行合作。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原股权转让方案。

为了尽快推动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公司和雄韬租赁另一股东BD TECHNOLOGY LIMITED拟共同对雄韬租赁增资,增

资后雄韬租赁注册资本将从1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8182万美元等额人民币,公司持有雄韬租赁45%股权,BD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雄韬租赁55%股权。公司与BD TECHNOLOGY LIMITED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向雄韬租赁增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网公司公告《关于终止子公司股

权转让方案暨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号2015-078)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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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如下: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

深圳市 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三瑞科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也不由雄韬

技发展 电源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有限公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

司;张华 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3、雄韬电源上市后 6 个 2014 年

2017-1 正在

农;徐可 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03 月 23

2-03 履行

蓉;张华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 日

军;深圳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市雄才 长至少 6 个月。4、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若本公司参与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

投资有 则上述承诺锁定期限的股份为发售完毕的剩余全部股份。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

限公司 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减持承诺如下:1、本公司作为雄韬电源的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2、

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

首次公开发 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

行或再融资 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本公司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减

时所作承诺 持价格应当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具体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深圳市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三瑞科

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

技发展

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4、减持期限:在锁定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公司减

有限公 2014 年

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雄韬电源上市前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 2019-1 正在

司;深圳 12 月 03

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 10%;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 2-03 履行

市雄才 日

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的 20%;在锁

投资有

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将减持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本

限公司;

公司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的 30%。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

张华农

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本公

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在雄韬电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雄韬电源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本公司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停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因违

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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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电源”或“发行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现该申请正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发行人 13,894,032 股,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

13.6216%。就本公司所持有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公司声明并承诺如下:1、

本公司作为雄韬电源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雄

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2、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雄

韬电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

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 1%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

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京山轻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2014 年

机控股 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2016-1 正在

12 月 03

有限公 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4、减持期限:在锁 2-03 履行

司 定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数量(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超过雄韬

电源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

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50%。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本公司将严格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

雄韬电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雄韬电源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

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停

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此承诺!"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电源”或“发行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现该申请正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孙友元(以下简称“本

人”)持有发行人 5,100,000 股,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 5%。就本人所持有该

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1、本人作为雄韬电源的股东,按

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2、减持方式:本人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

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

2014 年

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本人将不通过证券 2017-1 正在

孙友元 12 月 03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本人若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2-03 履行

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减持价格应当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具体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4、减持期限:在锁定

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不含公开发售的数量,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

的 9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拟减持所持全部雄韬电源股份。5、本人在减持所

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

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雄韬电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雄韬电源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3)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停止在雄韬电源领取薪酬。(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

将停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

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此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做出如下承诺: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本公司特此作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果公

深圳市 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雄韬电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源科技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股份有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

限公司;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

深圳市 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

三瑞科 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

技发展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

有限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

司;张华 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农;陈宏;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 2014 年

2017-1 正在

赖鑫华; 法通知债权人,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如需)、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如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12 月 03

2-03 履行

李健;柳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 日

茂胜;罗 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晓燕;彭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

斌;史鹏 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

飞;王志 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军;王忠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 2%,单一

年;魏天 会计年度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5%。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的回购行

慧;徐可 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蓉;衣守 规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忠;周剑 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青 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

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

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电源”或“发行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现该申请正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京山轻 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以下就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雄韬电源股份的流通限

2014 年

机控股 制和自愿锁定,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2015-1 正在

12 月 03

有限公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票在雄韬电源证券 2-03 履行

司;彭斌 交易所上市交易满 12 个月后,本人在担任雄韬电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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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2、本人(直接及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所有未来新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遵守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意向书中做出的承诺,否则公司将不

予聘任。4、若本人(直接及间接)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再作为雄韬电

源实际控制人或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深圳市

三瑞科

技发展 "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

有限公 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

司;张华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

农;陈宏; 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

洪常兵; 任的企业。公司将持续规范诚信经营发展,努力稳步提升公司业绩。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

赖鑫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并鼓励其适时对公司股票进

其他对公司 2015 年

李健;柳 行增持。 三、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2015-1 正在

中小股东所 07 月 10

茂胜;柒 完整性和主动性,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四、在符合法律法规许可且 2-31 履行

作承诺 日

昕妤;史 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在公司股价出现大幅度下跌

鹏飞;王 时,积极鼓励控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全体股东

志军;王 的利益。 五、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

忠年;魏 回报长效机制,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

天慧;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可蓉;衣 坚定维护中国的资本市场稳定,努力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守忠;周

剑青

承诺是否及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50.00%

1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0,816.09 至 14,749.21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832.81

1、美洲市场的向好,以及数据库中心用 UPS 市场的迅速成长,公司产品

份额有所增加;2、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一些在建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目会加快产品采购;3、人民币贬值,公司财务费用产生汇兑收益,以

及政府补助奖励资金到账也会对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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