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5-074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苏州敏
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03.6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911.8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 31.53 万元)。
董事会同意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911.8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
入 31.53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运营能力。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
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30.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0,900.44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00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37,900.4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40.4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37,159.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62 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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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
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
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
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03.6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911.8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 31.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承诺投资 实际投入 扣除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名称 总额 总额 利息收入 余额
苏州敏喆机械有
限公司厂房及配 11,184.00 10,303.67 31.53 911.86
套设备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11,184 万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10,303.6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11.8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
收入),实际投入金额占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 92.13%,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
公司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降低了部分设备的
采购成本。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结项。
结项后,上述项目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营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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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需求,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
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承诺事项
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本次使用
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此类高风险投
资。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
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11.8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
利息收入 31.53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和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
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11.8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
净利息收入 31.53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和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
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三联虹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
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三联虹普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综合实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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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都证券同意本次三联虹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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