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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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4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7 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表决通过《关于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由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邢台热电联

产项目用地相关手续目前仍在审批当中,短期内无法取得土地权属证书,

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整体进展,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不再将该项目纳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

案如下:

1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

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

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

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5 月 1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2

交易总量)的 90%,即 11.21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第 4.4.2 条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作出相应调

整。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791,626,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后非公开发行的底价为

10.96 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需求额除

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10.96 元/股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不超过 38,321.16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数量。

3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 亿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1) 拟投入 30.00 亿元建设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项目;

(2) 拟投入 4.00 亿元建设定州市集中供热工程;

(3) 拟投入 6.00 亿元建设宣化北区集中供热工程;

(4) 拟投入 0.60 亿元实施宣化热电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5) 拟投入 1.40 亿元实施沙河发电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

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需求额,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4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 》( 修 订 稿 )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5

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

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

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

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因此,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之

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

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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