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5-10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年10月23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
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富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函件,承担公司 2014 年度
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团队原拟整体并
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在合并实施过程中双方共识未达成
一致,双方已决定终止上述合并事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及《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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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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