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转让
四方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将所持有的四方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特变”)50%股
权转让给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沈阳”),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2,529.67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规划,本公司将持有四方特变 50%的股权转
让于持有四方特变 50%股权的另一股东特变沈阳。以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四
方特变的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059.34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29.67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股权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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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210131000013929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3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玖仟壹佰陆拾万元(RMB1,091,600,000.00)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拾亿玖仟壹佰陆拾万元(RMB1,091,600,000.00)
法定代表人:叶军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电力设施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及技术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变压器、电抗器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服务;高
低压电气及成套、箱式变电站、电气自动化设备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
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
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成果转让;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线缆的设计、销售;计算机、电子专业、信息科
技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与维
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特变沈阳总资产为 984,241.22 万元,净资产为
380,198.52 万元,2014 年净利润为 25,427.69 万元。
本公司与特变沈阳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四方特变概况
公司名称:四方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210131000026845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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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6,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军
经营范围:输变电智能设备组件及楼宇智能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
安装、调试、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股权结构
四方特变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3,000 万元,持股比例 50%,
特变沈阳出资 3,000 万元,持股比例 50%。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四方特变资产总额 13,513.09 万元,负债总额
7,504.96 万元,净资产 6,008.13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041.25 万元,净
利润 254.59 万元。该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审
计。
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四方特变资产总额 15,048.71 万元,负债总额 9,955.44
万元,净资产 5,093.27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21.92 万元,净利润-914.86 万元。
该数据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本公司不存在为四方特变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情形,也不存在四方特变
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
第 1139 号)显示,在基准评估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5,093.27 万元,评估值 5,059.34 万元,评估减值 33.93 万元,减值率 0.67%。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让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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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的转让
甲乙双方同意: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
据,四方特变的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059.34 万元,以前述权益价值为参考依
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即甲方持有公司的 50%股权转让给乙方的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2,529.67 万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50%
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648,350 元。
2、自工商登记涉及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
甲方支付剩余 50%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648,350 元。
3、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股权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依照我国法律规
定由纳税义务人各自承担。如发生的税费没有法律规定的,由各方平均分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根据本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的,符合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不
损害本公司利益,不影响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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