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张晓荣、王政、方少
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锐奇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王震宇、孔付磊2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回购注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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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万股。因公司2015年6月19日实施了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07,308,000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为2.255元/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
见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因回购注销 17.6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由
30,730.8 万股减至 30,713.2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30,730.8 万元减至 30,713.2 万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30.8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13.2 万元
第七条
(人民币,下同)。 (人民币,下同)。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30,730.8 万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30,713.2 万
第十八条 元,折合总股份为 30,730.8 万股,每 元,折合总股份为 30,713.2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 股面值 1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