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以邮
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1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
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
10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和全文进行了审核,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
亿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