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经对凯利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29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凯利泰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 万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发行价
格为 29.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8,17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214,733.0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380 号验资报告。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共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214,733.03 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70,762,190.00 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人民
币 155,452,543.03 元。
2013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3,000 万元。2013 年 3 月 27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201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及银行配套贷款收购易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议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 6,986.55 万元和银行配套贷款 6,986.55 万元收购易生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的 29.73%股权。2013 年 8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嘉兴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决议同意使用人民币 600
万元增资嘉兴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后公司持有嘉兴博集 10%的股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永铭诚道(北京)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50 万元认购新三板公司永铭诚道(北
京)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 万股股票。
截至目前,公司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共计 111,365,500.00 元,相关使用计
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天津经纬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取得其25%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公司拟全部使用尚未确定投资意向的部分超募资
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本次增资。
四、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超
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国金证券同意凯利泰本次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
国金证券将持续关注凯利泰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实际实施情况,确保该
部分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