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
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
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房产”)向浙江万科南
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人民币35,2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一年。该
笔借款同时由鼎源房产全资所有的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提供
质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10月24
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5-054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4 日
1